为规范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秩序,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等价格管理政策规定,我局拟通过政府指导价形式加强我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管理,激励各个屠宰企业公平竞争,进一步降本增效,提高服务质量。经成本监审(调查)测算,结合周边县(市、区)目前生猪定点屠宰市场收费水平和我县实际情况,初定我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基准价为35元/头,由各个屠宰企业在上浮幅度不超过15%,下浮幅度不限的范围内,与委托屠宰的客户通过合同协商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在合同约定的具体收费标准外不得再以任何名目和任何形式收费。
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限为: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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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物价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