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18-01528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8-12-19 00:00:00
文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阜宁县环保局2018年1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5日。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联系电话:0515-8738200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1

建设单位

阜宁金宋纺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遮阳布及家纺布料项目升级改造

建设地点

阜宁经济开发区华山路29号现有厂区内

报表类型

报告表

环评单位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77号)

项目概况

该企业由于未建设危废暂存场所和废水预处理设施和不正常使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我局于2018年7月3日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阜环罚[2018]22号),企业在处罚决定执行到位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

公众参与情况

1.项目建设单位于2018年7月18日-7月31日在厂区门口进行现场公示及网上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反馈意见。

2.项目建设单位于2018年7月18日向周边公众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发放12份,有效回收12份,无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废水:项目产生喷水织机废水经气浮沉淀后与漂洗废水,水喷淋废水、地面冲洗、设备清洗废水,汇同经化粪池处理过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絮凝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

废气:项目产生的浆纱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定型和涂层废气经“喷淋洗涤+静电除油+低温等离子”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2)排放;导热油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3)排放;植绒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全厂须以3个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分别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

噪声: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合理布局。

固体废物:技改项目产生的废纱线、废布料、污水处理装置污泥、一般包装处理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布袋收尘回用于生产;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静电装置收集废油、废导热油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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