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物价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阜宁县物价局2017年工作总结

及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省、市物价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价格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着重围绕“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创特色、解难题”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时期价格工作新路径,力争在服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取得实效。全年取消、停征、放开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处理价格违法案件21件,实施经济制裁331万元;完成各类价格认定146件,认定价值总额385万元。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绩

(一)深化价格改革转职能

根据各级政府及其价格部门部署,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各项工作,在管住管好县权范围内的价格收费的同时,将价格工作职能由传统的定价定费,向运用价格杠杆调节社会经济、引导市场价格形成转变,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要求。

一是全省率先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我县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坚持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重点,以创新体制规范管理为关键,初步建立了反映供水成本、利于节水和农民拥护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努力整合涉农涉水项目资金,加强泵站和田间渠系配套工程建设,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深入镇村调查测算农业水利工程和末级渠系供水成本,出台了《阜宁县农业用水价格核定管理试行办法》,有效规范农业用水价格管理。7月份,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场会在我县召开。  

二是积极稳妥出台污水处理费等价格政策。根据省市物价局部署,今年1月在按照规定程序基础上,结合水价调整,出台污水处理费政策调整和阶梯水价制度,按时完成省市督办的这一指令性任务。

三是稳步降低天然气价格。根据上游气价水平变化情况和省局价格政策,先后两次调低天然气价格,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四是强化交运、医疗等民生价格管理。加强汽车客运票价管理,明确电动汽车车型票价,及时呼应群众关心问题。启动出租车价格调整程序,目前已完成成本监审,后期将按照规定有序进行相关工作。加强医疗价格管理,在2016年家庭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包的基础上,和县卫计委联合新增出台2017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包收费标准。

五是推进景区门票价格市场化管理。对盐城东泽游乐园有限公司申请核定金沙湖水上乐园门票价格,根据其报送的营业执照、投资协议书、平面规划图,以及游乐项目明细等相关材料,结合现场察看,明确金沙湖水上欢乐园门票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作用,促进景区发展。

(二)强化价格管理惠民生

一是加强民生价格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汽车客运票价管理,春节期间调查了解阜宁至盐城城际客运票价执行情况,针对电动汽车票价问题,请示市物价局电动汽车应执行的车型票价,及时呼应群众关心问题。对于县城出租车起步价问题,向出租车运营者宣传解释相关价格政策,向玉环出租汽车公司送达了成本监审通知书,根据报送的成本资料,广泛进行市场调查,尽量摸清运价成本,稳妥适时推进调价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汽车客运明码标价工作,坚决规范乱加价行为。加强停车收费管理,根据县人大代表关于规范医院停车收费建议,全面巡查县医院南、北院区和中医院停车收费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标价行为,督促县中医院申报补办了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县人民医院南院区停车场收费现场接受了县人大价格工作专项评议组实地视察

二是加强热点价格执行跟踪调查。集中清理县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梳理了2016年12月前我县的定价项目、制定的价格标准、定价依据和定价文件。根据省物价局部署,选择年供气量超过500万方的天然气企天达公司,调查上报其城镇天然气气经营及价格收费情况。开展了全县范围内涵盖城市各类供水价格、城市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各个方面水价摸底调研工作,主要了解掌握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近两年经营状况,供水、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成本,各类供水价格执行、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以及城市居民阶梯用水情况。还开展了物业服务收费、商业与工业用电同价执行情况调查上报工作。

三是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根据房地产企业税收营改增的相关规定,调整完善了商品住房含税备案价格计算方法。今年来完成新建商品房价格备案14批次,建筑面积31.11万平方米。在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其发送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省物价局《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等系列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规定,要求开发企业签收《阜宁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知函》,让开发企业承诺按照收悉的相关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在销售大厅醒目位置搞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签订商品房销售价格自律承诺书,保证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

四是落实惠民措施,全面提升平价商店管理水平。在县城大型超市、菜市场、居民小区设立8家平价蔬菜商店,平抑市场价格,方便群众生活,对照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考核办法,对平价商店实行动态百分制考核,全同财政部门定期进行全面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限期改进,并严格按照标准实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五是加强价格监管,认真开展重点行业价格检查。开展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县8家医院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没收违法所得16万元,罚款5万元,从而规范了医院的价格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经济制裁9万多元,罚款1万元,退款近千元,有效地遏止了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再发生。开展电商价格专项清理规范。针对电商价格职业举报多发的实际情况,全面搜集电商企业资料,组织召开政策提醒会,加强示范引导,规范标价行为,防患于未然。开展有线数字电视收费专项检查,明确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收费范围,以及对开展增值业务的收费进行了规范,强调明码公示的重要性,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积极配合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对我县烟花爆竹涉嫌价格垄断进行调查,有效规范全县烟花爆竹市场价格行为。配合市局开展“市场价格行为规范月”活动,积极倡导诚信经营。配合市局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确保电力价格政策落到实处,保障供给侧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优化价费环境促发展

一是全面清理各项收费,实行收费清单管理。修订公布《阜宁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2017年)》、《阜宁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涉农价费清单》、《涉房收费清单》,在政府网站发布。 认真落实收费政策调整文件,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规定取消或放开收费共41项。清理规范我县各类保证金收费项目和中介服务收费,对除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各类保证金统一取缔,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开展涉企收费摸底排查工作,与县优化办一起暗访,登企业门详细了解各项收费情况,发放《涉企收费调查统计表》等形式展开摸底排查,掌握第一手资料,聚焦主要问题,将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价费环境。

二是积极落实涉企电力价格政策。会同县经信委、供电公司到吴滩实地察看阜宁永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秸杆初加工现场,落实企业申请优惠电价政策,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标准。会同县财政局、发改委帮助县奇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光伏电站及接网工程,向省申报争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会同县经信委向市物价局、经信委上报了江苏洛克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和江苏绿叶农化有限公司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复查的报告。根据县政府办召开的国家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申报工作会议要求,提供了“阜宁县物价局关于支持申报国家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的意见”,承诺将比当地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低12%的电价(0.748元/度)作为应用领跑基地企业竞价入门门槛,为项目申报做好服务。

三是深入企业开展价格调研。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集中调查了县粮食购销企业状况、价格行情,采集中粮米业(盐城)有限公司等县内有代表性的大米、面粉加工企业2016年生产经营、加工成本、价格、利润等情况,了解面粉、大米加工企业当前遇到的实际困难,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为上级研究决策,促进粮食加工行业良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根据省物价局统一要求,开展铁路货物运输有关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重点了解益林境内的盐城纳尔达经贸有限公司专用线有关收费情况,为减轻货运企业费用负担提供决策依据。会同县房管局向物业公司发放了《阜宁县物业管理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成本支出)情况调查表》,调查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现状,拟定我县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管理初步方案。

四是围绕“263”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价格政策。按照省规定的高耗能行业加收电价制度,对生产企业被省认定为淘汰类设备的电机一律执行差别电价,每度电加价标准为0.30元。根据县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染环境信用评级评定结果,严格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即对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定为红色、黑色的高污染企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和0.10元;对环境信用评级定为红色、黑色的企业加收污水处理费标准每立方米不低于0.60元和1.00元。落实排污收费政策,根据省、市统一规定,2017年1月1日起我县县城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已由0.80元调整为1.20元,建制镇污水处理费按照0.40元/立方米征收。

五是积极服务热电联产行业优化升级,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根据县委办“双六工程”全程代理帮办的要求及关于中海油盐城(阜宁)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的服务事项分解表,经调研燃煤和天然气热电联产的相关情况,结合县内目前热力价格水平,及时为项目组出具了中海油盐城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热力价格的函,为正在立项筹建的天然气热电联产企业提供当前热电行业价格水平和成本测算依据,为其可行性研究提供科学参考,促进项目投资建设顺利实施。

(四)化解价格矛盾保稳定

一是做好富建集团社会债务处置房源价格工作。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常年派出3名同志参加富建问题处置工作组,参与富建处置办公室及盐城开发区富建问题处置工作,为社会债务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矛盾解决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做好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重大节假日前召开由县内客运公司、超市、大卖场、餐饮沐浴业代表、旅游景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参加的价格政策提醒会,现场赠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传达学习省市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价格监管通知精神,解读《阜宁县物价局价格政策提醒函》,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价格政策承诺书》,强化节日市场价格监管。通过检查,对世纪联华超市涉嫌价格欺诈罚款5万元,对客运企业存有未明码标价行为罚款2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好网络销售监管预防工作,在“双11”来临之际,主动派员向县电商产业园各企业负责人送达价格政策提醒函,并宣传讲解价格政策,要求企业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上要规范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发生,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及时有效地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协调价格争议。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认真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受理、检查、回复等工作。检查分局全年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45件,接受价格咨询43次,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四是及时回复网络发言人和12345平台群众价格咨询。及时回复网络发言人平台群众价格诉求,利用网络发言人平台共办理群众关心、关注和遇到的住房价格一价清、物业服务收费、客运票价等热点价格问题43起,及时缓解了价格矛盾,收到了良好效果。解答政府12345平台群众价格咨询32次,使12345平台受理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回复。

五是着力打造优良价格环境。为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开展价格诚信区域创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单位积极申报,指导其完善内部资料,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努力创建金沙湖旅游度假区省级价格诚信区域,以明码实价示范店为重点创建价格诚信单位。

(五)坚持依法行政强基础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坚持按章办事。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对重大价格决定集体审议制度、价格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价格工作纪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度等一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在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章依规。任何人不得搞特殊,任何事不得搞特例,保证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二是加强法律学习,提升综合素质。重点学习和宣传省人大新颁布的《江苏省价格条例》,在县城三大广场集中宣传。同移动、电信等部门合作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扩大宣传覆盖面,组织了三次专题学习讨论会,逐条逐句反复研读,吃透精神,运用于工作实际。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权力约束。全面清理涉及价格工作的行政权力事项,明确物价部门权力责任清单,统一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科学界定权力边界,合理绘制办事流程,方便社会监督权力运行。清理规范性文件,发文公布现行有效的价格和收费管理文件目录。组织执法人员统一参加县法制培训,统一授发执法证书。

四是扎实开展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按照“三级四同”权力清单和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权力清单、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建设完善政务服务管理、办理平台,要求各业务科室为正常运用政务服务网,做好政策储备、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不见面”审批项目达80%以上。

五是加强部门职能工作考核。根据县编办要求,结合各条线、各科室职能,合理分解2017年度职能工作目标任务报表,注重平时资料收集整理,按照序进度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年终按照考核办法对各条线各科室进行考核奖惩。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今年我局价格监管工作做出了许多实绩,但在价格监管工作上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县管价格利益平衡难度较大。根据省定价目录,县权管理的价格收费项目有限,但每一项都存在较大利益冲突,难以做到各方满意,协调平衡难度大。

二是价格监管政策依据与实际工作要求有差距。针对价格行为监管的政策依据操作性还不强,基层物价部门在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执法难度加大。

三是价格监管成效与群众期盼有差距。随着绝大多数商品、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群众对物价部门管市场、管价格的期望与要求不断提升,物价部门监管难度与工作量也成倍增加,但现有的监管手段、监管力量还暂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四是价格管理机构和队伍弱化。现行的《价格法》已经多年未修订,其中一些条款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价格部门处于改革前沿,受机构因素制约,人员只出不进,结构失衡,队伍青黄不接,与高标准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三、明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建机制、强监管、重调控、优服务各项工作。

1.以贯彻落实省价格条例抓手,加大价格宣传和管理力度,强化机构队伍保障。结合价格监管具体工作,通过以案说法、强化执法来推动《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施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价格认定中心按照省部署要求,退出社会中介业务,取消项目收费,在已增编的基础上,统一纳入财政管理。

2.以清费减负为重点,全面落实好国家、省、市和县政府降成本、减负担的各项政策。将涉企收费、涉民收费作为监管重点,进一步简化审批秩序,压降各项收费,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各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清理规范涉企涉民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3.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协调好各方利益,进一步理顺民生价格。协调好生产、经营、消费各方关系,对重要民生价格实行重点监控,科学管理出租汽车运价等政府调价项目,把握好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将价格调整对市场和群众的生活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加强涉农价格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粮食等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科学核定农业用水价格标准。

4.以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为准则,加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的修订精神和《江苏省听证目录》赋予的法定权限、范围,严格规范政府定价行为,进一步完善集体会办和审议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调整价格。认真落实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制度,提高成本监审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继续加强价格诚信区域创建工作,严查各类价格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7年11月 24 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