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我市保安员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全市保安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3月份保安员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56号)文件精神,现定于3月份举行一次保安员全省统一鉴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等级与申报条件
统一鉴定等级、考核办法、申报条件等详细情况,请见附件1、2。
二、鉴定及报名时间
统一鉴定时间:3月31日(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2月26日-3月9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机构设置见附件3。
(二)报名组织。报考人员需按照申报条件,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可就近就便选择报名机构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统一由报名机构受理并整理、汇总。报考人员证件原件统一在复审现场退回,并由报名机构负责返还。
(三)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统一由各报名机构提请所在地公安局治安大队初审、人社局鉴定机构复审,并将审核合格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进行终审。
报考人员应携带或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如下:
1. 盐城市国家职业资格统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
2. 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以及电子版证件照(100×100像素以上、存储空间不大于20kb,格式为.jpg的文件);
3.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单位出具的职业年限证明原件。
五、相关工作
1.统一鉴定及有关工作安排信息发布平台:盐城市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欢迎查询。报名登记表、职业年限证明(样式)可登陆网站下载。
2.统一鉴定理论或实操考核单项合格成绩1年内有效,期间可申请补考,两项考核均不合格或单项考核合格成绩过了有效期的考生继续参加考试,需重新申报。
3.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4〕465号)规定,报名考试费分别按照初级100元、中级170元、高级250元标准收取。补考人员按照补考项目收取相应费用。
盐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地点:市人民北路9号,联系人:吴夏燕,电话:0515-83221839。盐城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人:吴磊,电话:0515-88156590。
附件:1.2018年3月份保安员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考核方案
2.保安员职业全省统一鉴定申报条件
3.盐城市2018年3月份保安员全省统一鉴定报名机构一览表
4.盐城市国家职业资格统考报名登记表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