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18-01836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6-07 00:00:00
文号 阜政办发〔2018〕33号 主题分类 扶贫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宁县贫困残疾人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阜宁县贫困残疾人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阜宁县贫困残疾人光伏扶贫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99号)等文件精神,今年省将在我县重点片区开展贫困残疾人光伏扶贫工作,为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筹措方式,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充分利用残疾贫困户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帮助贫困残疾户建立长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积累经验,为下一步在全县全面实施残疾人光伏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在我县渠北片区,对符合建设条件、愿意接收扶贫项目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建设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帮助每户贫困户年增加收入3000元左右,在2018年底前全部安装到位,并网发电。

三、试点范围及对象条件

(一)试点范围

我县渠北片区羊寨镇、芦蒲镇。

(二)扶持对象条件

项目扶持对象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8年新一轮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

2.16-55岁之间重度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人)和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其中有一人为精神、智力三、四级)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3.残疾人无固定收入;

4.家庭住房符合安装要求、符合并网条件、光照充足。

四、资金筹集

根据国家和省市、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估算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采取省级财政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的办法,其中省级财政按每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1万元,在2018年和2019年分两年补贴到位。剩余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配套到位。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4月底前)。由县扶贫办和县残联联合组织人员入户摸底调查,对所在试点村符合条件贫困残疾户进行摸底登记,填写省政府民生实事贫困残疾人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入户调查表。

(二)项目审核阶段(2018年5月底前)

1.申请评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自愿向村提出申请,填写好项目审核表,并提供户主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电费缴纳卡复印件。村委会根据对象条件和安装条件进行初审,确定项目实施的初选名单。村委会要在重要位置张榜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盖章报镇审核。

2.审核把关。经公示无异议后,镇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审查初选对象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镇光伏扶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残联审批。

3.复核建档。由县残联组织人员(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分赴试点镇、村督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照相关条件进行逐户复核,确定最终实施对象,并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确定的实施户拍摄房屋电子照片,连同贫困户提供的申请及相关资料,经村、镇盖章后,分户整理归档,确保每户申报档案整齐完备。

(三)资金筹集阶段(2018年5月底前)。县残联、财政局负责自筹资金。

(四)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网发电阶段(2018年10月20日前)

1.采购招标(2018年6月20日前)。光伏发电项目长达20年,周期长,技术力量和服务至关重要,采购招投标单位要选择技术力量强、运营稳定的国企或上市公司。

2.安装调试(2018年9月20日前)。由中标的安装企业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并负责对安装户进行使用、管护知识培训。

3.并网发电(2018年10月20日前)。由县供电公司与农户签订并网发电合同,负责双向智能电表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入电网,实现安装、调试、并网发电同步。

(五)评估验收阶段(2018年12月20日前)。省、市、县残联组织技术第三方、监察、审计、财政、供电等单位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开展工程验收和技术验收,出具项目评估及验收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阜宁县贫困残疾人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扶贫办、县发改委、财政局、残联、供电公司、农商行、羊寨镇、芦蒲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持续运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落实等日常工作。羊寨镇、芦蒲镇也要成立本地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充实力量,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县委扶贫办、羊寨镇、芦蒲镇负责建档立卡人员数据的准确性和协调争取当地扶贫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县发改委负责对接项目上级相关补贴政策;县财政局负责财政配套资金的筹措、拨付、监督;县供电公司要优先将残疾人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发电,确保用电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发电收益和补贴到残疾人手中;县农商行要积极为贫困残疾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县残联负责编制残疾人光伏扶贫工作方案,做好县级实施方案审查,明确各地具体任务数,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实施。

(三)广泛宣传动员。羊寨镇、芦蒲镇、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宣传残疾人光伏扶贫项目的意义,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慈善组织为项目实施出资出力。

(四)强化监督管理。县残联要及时公布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实施对象精准、产品质量可靠、现场施工安全、资金使用规范、后期维保服务及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定期向项目出资单位报告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审计。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组织不定期抽查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促进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阜宁县贫困残疾人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阜宁县贫困残疾人光伏扶贫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碧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顺  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侍爱民  县残联理事长

陆富生  县委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刘  玲  县发改委副主任

姚定洋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投公司总经理

陈永生  县慈善总会副秘书长

张学中  县残联副理事长

黄  韬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戴金新  县农商行副行长

陈必和  羊寨镇副镇长

蔡永军  芦蒲镇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张学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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