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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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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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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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苏速莱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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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 PTFE 针刺毡 200 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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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阜宁县阜城滤料产业园春华路 10 号(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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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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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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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江苏速莱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6500 万元,于阜宁县阜城滤料产业园春华路 10 号(C),新征土地 19 亩,新建厂房 10772 平方米,并购置梳理机、针刺机、定型机等设备 397 台(套),新建年产 PTFE 针刺毡 200 万平方米生产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产 PTFE 针刺毡 200 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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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于2018 年 8 月 2 日~2018 年 8 月 8 日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现场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反馈意见。于 2018 年 8 月 6 日~2018 年 8 月 10 日在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网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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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开松混合、梳理成网、铺网过程产生的粉尘和预热、脱脂、定型、覆膜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 本项目预热和脱脂工序以及定型、覆膜工序产生的VOC,经一套集气罩收集后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经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 经预测,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本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厂厂房边界外100m范围。经调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因此,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 建设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在职工的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污水量较小,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流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接管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入海道南泓,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各种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企业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布袋回收粉尘、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置;废边角料、废纤维丝回收后重新再利用;废活性炭、废煤油桶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