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19-00019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阜宁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1-09
文号 阜政办发〔2018〕60号 主题分类 电力,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宁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阜宁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1    

(此件公开发布)     


 

阜宁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关于营商环境优化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简化我县电力用户接电手续,缩短接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提高接电效率,全面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工作要求,针对接电难点问题,加快改革创新,强化协同服务,统一标准和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压减接电手续、压缩接电时间、压降接电成本,提升获得电力指标,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工作目标。用户申请新装、增容用电,由电网企业一站式受理。各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加强信息互通、深化互联网+服务,共同搭建电力接入绿色通道。将我县1020)千伏、400伏非居民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缩至70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无外部线路工程的不超过153个工作日。

二、优化办理流程

(一)用电申请环节

1.申请受理。用户提交新装、增容用电申请后,电网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站式申请受理。一是提前介入。县供电公司提前参与项目规划,并根据项目规模和用电需求,适时调整电网规划,同步安排电源布点,及时响应用户需求。二是一窗受理。推行政企联办,县供电公司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电窗口,用户办理项目申请同时可同步完成电力申请,让用户申请只进一扇门。三是精简收资材料。低压用户申请时只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高压用户申请时只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用电容量需求清单,用电工程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其余办电所需证照和材料通过线上方式获取并查验,减轻用户提交材料负担。四是信息共享。县供电公司主动对接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线上方式获取用户主体资格证明、项目批复文件、产权证明、规划建设许可、环评批复等办电涉及证照和材料,自主核验项目合规性,无需用户重复提交。(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运局、环保局、政务办、供电公司)

2.方案答复。对于普通低压和高压用户,电网企业受理申请后分别在2个和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电方案答复。特殊重要用户,供电方案答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一是开展查勘信息共享。县供电公司根据需要,组织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现场查勘,形成现场查勘共识;或由县供电公司直接查勘,将查勘信息同步传至规划等相关部门并征得相关部门确认,实现查勘一次完成全部信息获取。二是实施管线GIS图联合沿布。积极推进电力管线与城市道路同步设计施工。基于城市管线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和供电部门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实施电网GIS图沿布,出具电网接入路径图和设计施工图,提高出图效率。三是推行供电方案模块化答复。县供电公司根据用户报装容量、类型和接入电压等级,预制各种典型供电方案,明确方案适用范围和使用特点,减少人工编制时间,便利用户比选。四是加大PDA辅助设备应用。通过移动作业终端现场拟定供电方案,实现供电方案现场审批。(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国土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运局、供电公司)

3.提升办电便利性。推进供电服务提质转型,提升客户办电便利性。一是推广线上办电。县供电公司建设统一的线上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低压居民办电实现一次都不跑,高压大用户、小微企业办电最多跑一次。二是制作客户内部工程典型设计。根据阜宁实际,公开1020)千伏用户受电工程参考工程造价,提供工程指导造价供用户参考,提升用户议价能力。三是为核心园区提供现场服务。在获取用户办电需求后,县供电公司提供全过程现场服务,减少用户重复往返。(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二)行政审批环节

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实施规划许可、掘路许可、绿化许可、占路意见书等行政审批手续的限时办理和并联审批。

1.办理规划许可。根据前期勘察结果和正式设计图纸,经审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县住建部门予以正式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许可意见。对于长度小于100米、无需开挖破土的电力接入工程,免于规划许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时限:5个工作日)

2.办理施工许可。县住建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前期勘察结果和相关设计图纸,在5个工作日内批准施工许可。对于长度小于100米、无需开挖破土的电力接入工程,免于施工许可。(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时限:5个工作日)

3.办理掘路许可。需要掘路的电力接入工程,县道路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前期勘察结果和相关设计图纸,在5个工作日内批准掘路许可。涉及国道、省道掘路的,按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规定执行。掘路施工采取先掘路再缴费的模式,县住建、交运部门组织道路养护单位出具路面修复缴费单,项目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缴费不作为许可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运局,时限:5个工作日)

4.办理占路意见书。涉及占路施工的电力接入工程,县公安、交运、住建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前期勘察结果和相关设计图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确认工作,出具占路意见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时限:5个工作日)

5.办理绿化许可。涉及绿化挖掘或迁移的电力接入工程,县园林绿化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前期勘察结果和相关设计图纸,在5个工作日内批准绿化挖掘或迁移许可。绿化挖掘或迁移采取先搬迁再缴费的模式,绿化单位先行实施绿化搬迁,项目单位在收到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缴费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缴费不作为许可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时限:5个工作日)各行政审批环节涉及安全评价、防洪评价等事项,项目单位应提前开展相关评估报告的编制,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后相关职能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

(三)外线工程实施环节

1.延伸电网投资界面。县供电公司加大配套电网投资,对县重点工程项目、省级及以上园区重点项目延伸电力投资界面至用户红线。对该类用户业务扩展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含输配线路、开闭所、环网柜等),由县供电公司投资建设。(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2.加快工程实施进度。电力工程项目单位在取得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后,对于普通低压和高压用户分别在10个和40个工作日内完成外线工程施工。一是实施限时管理和契约服务。县供电公司指导项目单位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并进行技术辅导。二是加强物资供应保障。县供电公司配套建设外线工程的应加强物资实物储备,确保施工物资按需供应。三是提高供电可靠性。县供电公司应全面推广不停电作业,优化配网运行方式,合理安排检修计划,实施故障主动抢修,提高供电可靠性,全力保障用户及时高效接电。(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四)验收送电环节

用电内外部电力工程施工完成后,县供电公司受理竣工报验申请后(申请手续齐全),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县供电公司在2个工作日(低压1个工作日)内完成送电。(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五)运行用电环节

1.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让用户轻装上阵、聚力发展。积极响应电力交易机制改革,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经信委、供电公司)

2.积极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发挥电网企业优势,积极为用户提供用能监测、能效诊断、线路代维、节能改造等一揽子能源综合服务,降低企业运行全周期成本。(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三、组织保障与监督检查

1.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交运局、环保局、政务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的阜宁县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通报监督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大力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2.完善配套政策。各部门和单位按照本意见提出的总体时限要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细化配套政策和文件,切实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和环节,压减办理时间。

3.加强宣传督查。县供电公司同步更新办事指南,通过电视、网站、报刊等媒体,公告服务承诺,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科学监管,更好推动电力接入营商环节优化。县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部门和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意见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四、施行日期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阜宁县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意见》解读 .docxhttp://funing.yancheng.gov.cn/art/2018/12/11/art_11565_3287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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