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建议答字第7号
刘升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镇卫生院增设化学品中毒及烧伤专科门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原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其附件2“《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中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如“内科”、“外科”等。按照卫生院的级别和执业现状,未对执业科目进行细分,现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项目中包含外科专业(烧伤科属于外科的二级科目),卫生院可以开展相应疾病的诊疗,无需新增专科门诊。
二、化学品中毒归口于职业病科,我县尚无机构、人员具备相关诊疗资质。
三、针对本提案,我委将加大对郭墅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烧伤专业知识占比,同时选派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相关专业,不断提高专科疾病的诊疗能力。
谢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联 系 人:刘 峰
联系电话:87213176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