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公答字第4号
陈志等2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公安机关始终坚持网上治理和网下管理相统一,依法治理和技术手段相结合,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统筹,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接下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重抓以下四方面工作,努力构建维护网络安全新格局。
一是全力配合网信部门,落实网络监管责任。互联网企业是网站信息编辑、发布、传播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的责任主体,国家网信办和各级网信部门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全力配合网信部门加强巡查清理,全面加强互联网企业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网络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打涉网违法犯罪。在县互联网舆情应急中心的牵头下,坚持落实全天候巡查监测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涉及阜宁的网络信息,严厉打击有偿删帖、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处罚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网站1家,查处网络造谣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13名,清理有害信息200余条;2019年查处违法人员7名,清理有害信息40余条。
三是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网络安全防护。落实各企事业单位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级保护措施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进行备案、测评、整改。2018年以来对县相关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21份、处罚决定书2份。对阜宁本地的个人网站登记备案实行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审核,从严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3家个人建立的网站不予批准。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联动处置能力。始终把网评工作、网络舆情事件监测等纳入常态管理,强化网络巡查力度,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超前做好舆论引导、情绪疏导等工作。同时通过举办“网民进警营,携手护平安”活动,邀请20余名新媒体运营编辑和网民走进警营,加强新媒体时代下警民之间的沟通交流,达成网络自媒体严守法律底线,弘扬传播正能量,促进网络平台健康发展的共识。加强对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知识进行宣传,对诈骗信息进行清理,及时对接银行等相关金融部门,对诈骗受害人的汇款进行止付,有效挽回损失。
感谢您们的建议,我们将不断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依法整治影响网络秩序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安全有序的网络秩序和网络环境。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2019年5月27日
联 系 人:冉 馨
联系电话:87324066
抄 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