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公答字第9号
曹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交警部门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扣“三创四治”要求,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行的突出问题,坚持宣传教育和严管重罚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先后组织开展了以取缔电动三、四轮车,非机动车、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走)、闯红灯、越停止线等红灯,机动车违停等显见交通违法为重点的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行动,全县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广大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有效提升,各类交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今年1-5月份,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4.7万起,其中非机动车、行人3237起、无证驾驶43起、涉牌涉证702起、饮酒驾驶24起、醉酒驾驶10起、超速19111起、超载50起。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进一步靠实举措、突出重点,持续加大城市交通管理力度。一是强化文明管理。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查纠难的问题,拟在新老城区8个主要路口安装人脸识别抓拍行人闯红灯系统,以自动识别、实时语音提醒、投屏曝光等形式,严查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显性违法行为。二是突出重点整治。以城市秩序整治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原则,选择车流最大、秩序最乱、管理最难的路段为严管街、示范路,集中警精力联合开展整治,逐一消除堵点乱点。同时建立完善源头监管、过程控制、后果追究的闭合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着力营造“不敢违、不能违”的良好氛围。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城管、交通、教育等部门协作配合,以推行“路长制”“警校联合护学制”为抓手,建立常态化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车辆违停、非法营运、违法占道、僵尸车、校园周边秩序等城市管理难题的专项治理。在县城60个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主要路口,各安排1名辅警、4名交通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和劝导服务,努力形成全县动、全警动、全民动共同参与城市交通管理的良好氛围。四是丰富宣传方式。紧扣大治理大整治推进节奏,通过新闻媒体全面营造强大宣传声势,着力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养。通过阜宁新闻、现场直播、案例曝光等形式,展示交通大整治工作成效。通过“乐行阜宁”微信客户端、阜宁交警微博推出专栏,深度解读、以案释法,广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实危害。
对您的建议,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交通管理工作予以关心、支持和监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2019年5月27日
联 系 人:冉 馨
联系电话:87324066
抄 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