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12-22 17:06 来源:阜宁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公答字第24


君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阜宁城区停车收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停车收费问题,历来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由于我县县城交通基础配套设施较为薄弱,居民小区以及公共场所的停车位资源与车辆的实际保有量不相匹配,停车难问题十分突出。自20144月份开始,县政府组织公安、城管、交运等多部门开展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将部分路段和公共场所设置为停车收费场地,不仅缓解了停车难问题,还安置了部分电动三、四轮车残疾驾驶员就业。但在具体实施阶段,我们接到了群众大量投诉,收费人员与车辆驾驶员之间因收费问题而引发矛盾,为破解难题,我县对大部分黑色路面施划停车位的路段一律取消收费,仅是在部分路段绿化带、花砖和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场地实施停车收费,停车收费问题得到进一步规范。

2019123,盐城市人民政府出台《盐城市停车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号),为我县停车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我们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盐城市停车管理办法》,正在草拟《关于加强县城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拟对县城范围内停车设施进行全面规划,2019年4月15日,我县启动对县城所有停车设施进行摸排统计工作,待此项工作完成后,将委托专门设计公司对全县停车设施以及后期智能化管理规划设计,设计方案将呈报县政府审批后付诸实施。

对您的提案,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交通管理工作予以关心、支持和监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2019527


 

人:冉 

联系电话:87324066

    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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