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12-22 17:03 来源:阜宁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公答字第19

赵德安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澳门路城南教堂门口安装路面减速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确定了无交通信号灯控制交叉路口实行干路先行的通行原则,支路及次路上的车辆应注意减速或停车让行。而障碍式减速设施的过多使用与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干路先行通行原则不相符,并影响道路通行效率,给行进中的车辆造成不便,增加不安全因素,所以城区道路一般不允许安装减速带。

对各位委员的提案,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恳请您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交通管理工作予以关心、支持和监督。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2019527



人:冉 

联系电话:87324066

    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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