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12-24 09:16 来源:阜宁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公答字第38

 

仓洪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燃放爆竹是广大人民群众每逢佳节或婚丧嫁娶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产出生活噪音,还易引发火灾等事故。当前国内许多城市已经采取相关禁放规定来进行限制,为加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切实解决事关民生问题,目前已初步拟定《阜宁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呈报县政府待批复后付诸实施。

对您的提案,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治安管理工作予以关心、支持和监督。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2019527


人:冉 

联系电话:87324066

    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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