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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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 1 |
建设单位 | 江苏科成电子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3亿片石英晶体(片)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阜宁县益林镇高新技术园区路2号 |
报表类型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编制主持人) |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正梁) |
项目概况 | 企业在现有厂房内外购符合环保要求的原辅材料进行生产加工。本次技改实施后,原有柱状石英晶振生产线项目承诺不再建设。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不新增厂房及车间。 |
公众参与情况 | 1.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于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3日在网站和现场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反馈意见。 2.项目建设单位向周边公众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发放14份,有效回收14份,无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东益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研磨废水和切割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工段,不可外排;化料清洗废水回用作化料液配制水,不可外排。 废气:生产过程中需加强车间机械通排风,建设无组织废气的集聚。项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排放浓度限值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需以1#切割车间、粘砣车间和粘料车间边界为中心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综合全厂需以北厂界外扩46m、东厂界外扩13m、南厂界外扩32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此类项目。 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钢线、不合格品、废玻璃板、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切割过程中用于润滑和冷却的二乙二醇循环使用,产生的废渣和化料废液、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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