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 类知识问答
网购商品不满意,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来源:阜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4-10 09:52

答:对网购的商品不满意,七天之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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