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特殊教育学校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特殊教育学校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特殊教育学校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打印机等教学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阜宁县特殊教育学校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打印机等教学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打印机。采购预算合计约为73000元,采购资金招标人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
3、标段划分:所有设备为一个标段,内容见上述条款。设备参数详细情况见招标附件。
4、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7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5、供货安装地点:阜宁县特殊教育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其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产品必须确保产品规格参数符合国家最新的规范、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
二、报价人主要资格条件:
1、参与询价的报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技术实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采购人谢绝报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询价公示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4日17时。
四、询价联系人:陈红霞;联系电话:18912570818。
五、询价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4日17时。
六、询价报名地点:阜宁县特殊教育学校内( 阜城镇通榆北路416号)。
特别提醒:凡参与询价单位资质,均需达到符合政府采购询价的最低标准。
七、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5月6日09:00(时间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地点:阜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阜城镇通榆北路416号)。
八、本次询价评审办法:最低价中标。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办法如下:
1、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款项的90%;
2、供货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正常质保,否则,承担由些造成的全部损失。设备使用正常或维护及时,一年后支付合同全部余款;
3、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采购单位地址:阜宁县特殊教育学校(阜城镇通榆北路416号)
联系人:陈红霞, 联系电话:18912570818
许一茹, 联系电话:15051079309
阜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采购设备具体参数要求:
序号 | 型 号 | 基本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华为荣耀MagicBook | 14英寸轻薄窄边框笔记本电脑(AMD锐龙5 8G 512G FHD IPS 正版Office)星空灰 | 台 | 5 | |
2 | 联想T4900D升级版T4900V | 商用办公娱乐税控台式电脑主机 19.5英寸显示器 标配I3-8100 8G 1T DVD | 套 | 7 | |
3 | 华为 平板 M5 | 安卓8.0/2560*1600/2100+1300/64G/10.8英寸WIFI | 台 | 5 | |
4 | HP M1005 | 打印、扫描、复印三合一打印机(A4) | 台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