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整治经营户不亮照等行为

发布日期:2019-07-24 15:12 来源:阜宁县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开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无照经营整治行动中发现经营者有了营业执照,但不按规定悬挂、不亮照经营的现象十分突出。为此,该局决定对不亮照问题尤其是食品经营户和餐饮店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该局共整改不按规定悬挂、不亮照经营户30余户,查处并责令12户无照经营户办理了营业执照。

该局一是从宣传入手,事先提示。窗口工作人员在发放营业执照时,及时告知经营者“亮照经营”的职责,开展简短的亮照经营事前教育,强调将营业执照正本悬挂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二是对食品经营户和餐饮店等统一制作了《公示栏》,便于放置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证照材料。三是加强巡查,督促规范。按照辖区落实责任制,将督促亮照经营纳入日常巡查。在市场巡查中,主动帮助经营者选择营业执照悬挂位置,解决不知亮照、不便亮照、不规范亮照的问题。三是整治无照,减缓矛盾。在开展亮照经营管理的同时,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消除合法经营者对管理部门的“怨气”,减轻持照经营者对亮照经营的“对抗”,促使经营者配合、支持亮照经营。   

                                              (孙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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