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0923100047/2019-0066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阜宁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7-03
文号 阜政办发〔2019〕14号 15号 主题分类 其他,文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解读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8年1月,阜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座谈会,成立阜宁县非遗调研组,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普查、登记、分类、整理,专家审核,通过层层筛选对本地濒危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专项抢救性挖掘、保护,成功了申报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对相关非遗项目传承人予以申报,成功入选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主要内容:

我县现有传统音乐《牛歌》、传统美术《阜宁面塑》、传统技艺《阜宁大糕制作技艺》3项省级非遗;民间文学《马良传说》、传统舞蹈《盐城龙舞东沟龙舞》、民间文学《凤凰墩-停翅港传说》、传统技艺《益林酱油》、传统技艺《硕集姜氏卜页》、传统医药《张接骨膏药制作技艺》、民间文学《射河传说》7项市级非遗;传统手工艺《益林手工玻璃工艺》、民俗《闹新娘》、传统美术《糖画》、传统戏剧《淮剧》、民间文学《燕子街传说》、民间文学《马躲寺的传说》、传统音乐《锣鼓亭乐》、传统技艺《锔瓷修缮及以》、传统技艺《豆轶坊蒲包查干制作技艺》、传统技艺《武记猪头肉制作技艺》、传统杂技《阜宁杂技》、传统医药《贾氏咽喉炎钩疗法》、传统医药《宋家中医针灸疗法》、传统医药《江一针刺络疗法》、民俗《打春牛》15项县级非遗。

我县这些非遗项目,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劳动创造的智慧结晶,通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承,流传至今,传递着祖先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具有很重要的历史、艺术、文化、经济等价值,但随着时代的变革,经济结构、生产力的转型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非遗项目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因此我中心从2008年起,就加大了我县非遗项目的普查、挖掘、传承、保护工作。

制定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

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总则,

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附件: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dochttp://funing.yancheng.gov.cn/art/2019/7/3/art_11573_3147395.html

                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通知.dochttp://funing.yancheng.gov.cn/art/2019/7/3/art_11573_3147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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