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0923100047/2019-0060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阜宁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8-01
文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关于印发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确保全县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我县出台《关于印发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主要内容有:

一、目标

要求按期实现政企分开,确保全县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主要是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合理确定我县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合并执法职能于一个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

三、主要内容

一是实行政企分开。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实行市场化运营。撤销县级盐务管理局,将行政管理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关承担。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县工信局为全县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承担全县盐业行业管理职能;县市场监管局为食盐质量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集中行使盐业主管部门全部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同时明确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公安等部门职责。三是推进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执法。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放开食盐批发和零售价格。取消对小工业盐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明确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打击制贩假盐和违规经营食盐。


附件: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宁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dochttp://funing.yancheng.gov.cn/art/2019/8/1/art_11574_3265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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