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才·阜行动”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8-15 17:32 来源:阜宁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阜组字〔2019〕18号


为加快推进人才集聚,积极引培各类优秀人才来阜创新创业,根据《关于“才·阜行动”的实施意见》(阜办发〔2019〕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由各镇区组织初审,然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县委组织部人才科。县委组织部会同县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等单位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对高层次人才“双创”项目进行评审。

1.高层次人才综合资助。每年开展专项部署,详见当时部署要求。

2.地方贡献奖励、进入省“双创”面试答辩个税补贴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A1,所有表格可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报)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营业执照⑤纳税凭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创业租金补贴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A2)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营业执照⑤纳税凭证⑥租房合同⑦租房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专门人才、急需人才

申报对象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申请,初审通过后,携带①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劳动合同⑥工资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人才服务窗口随到随办(发放人才绿卡)。县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审核认定。

1.薪酬补贴、生活补贴

提供材料:“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B1-1、表B1-2)。

2.租房补贴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B2)②租房合同③租房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补贴、购房贷款贴息

提供材料:申请购房补贴的需提供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B3)②商品房买卖合同③不动产权证书④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购房贷款贴息的需提供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B4)②商品房买卖合同③贷款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同时申报的需提供结婚证。

4.工匠补贴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B5)②身份证③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创业贷款

小微企业需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B6)②身份证③营业执照④职工花名册⑤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创业者需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B7)②身份证③营业执照④职工花名册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技能培训补贴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B8)②身份证③职业资格证书④单位出具的工种岗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回乡人才家庭奖励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B9)②身份证(本人及家庭)③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来阜面试交通补贴、探亲补贴

提供材料:“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B10)。

9.过渡期生活补贴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B11)②身份证③结婚证④户口本⑤原单位劳动合同⑥原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会事业人才

申报对象准备所需材料,由所在单位初审,然后统一向县教育局、卫健委、文广旅局等主管单位的相关部门申请。主管单位会同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审核认定。

1.名师名医名家奖励、工作室经费、贡献或实绩突出奖励。每年开展专项部署,详见当时部署要求。

    提供材料:“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C1-1、表C1-2、表C1-3)。

2.新招录人才补贴

申请生活补贴需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C2)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聘用合同⑤试用期合格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租房补贴需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C3)②租房合同③租房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购房补助需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C4)②身份证③商品房买卖合同④不动产权证书或贷款合同⑤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回乡人才家庭奖励需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B9)②身份证(本人及家庭)③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返聘人才生活补贴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C5)②身份证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返聘合同⑤聘用单位工资花名册及银行流水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学术进修或学历提升补贴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C6)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学费发票⑤进修结业小结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委培人才补贴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C7)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学费发票⑤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校友会支持经费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C8)②校友会人员架构③管理制度④财务制度⑤工作计划⑥引才成效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乡土人才

申报对象携带所需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审核认定。

1.省市“三带”乡土人才奖励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D1)②身份证③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优秀乡土人才项目资助

基本条件:①优秀乡土人才项目领衔人2017年1月1日后入选省“三带”名人、“三带”能手、“三带”新秀或市“三带”标兵称号的对象;②从事本行业工作3年以上;③提供劳动岗位10个以上或带动群众从事本行业生产5户以上;④乡土人才当年度获得苏北科技专项、“三品创建”“高产创建”、高效农业、无害化处理等县级及以上涉农项目资助。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D2)②身份证③荣誉证书④营业执照⑤工资花名册或打卡流水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载体建设

申报对象携带所需材料分别到县委组织部和县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文广旅局等单位申请,并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等单位审核认定。

1.孵化平台考核奖励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E1)②运营团队服务协议书、运营团队成员身份证③孵化平台财务报表④入孵企业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科技局科技管理科申请。

2.离岸载体人才资助。在北京、上海设立“飞地”研发机构的企业携带相关材料报县科技局备案,并对照本细则第一条第一项高层次人才综合资助有关要求执行。

3.见习实习基地奖励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E2)②协议书③批复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分别到县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等主管单位的相关部门申请。

六、引才奖励

申报对象携带所需材料到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单位申请。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财政局等单位审核认定。

1.引才活动补助

提供材料:①产学研合作协议及进展情况②劳动合同、在阜企业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③活动照片、媒体宣传报道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委组织部人才科申请。

2.引才奖励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F1)②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③劳动合同、在阜企业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个税证明④人才与企业出具的引进情况说明⑤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或计划入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高层次人才引才奖励到县委组织部人才科申请,急需人才引才奖励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请。

3.职业院校引才奖励、企业缴纳社保补贴、企业留才奖励

提供材料:①“才·阜行动”资助申请表(表F2)②引进人才名册、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保证明③人才与企业出具的引进情况说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请。

七、注意事项

1.对获得高层次人才综合资助、名师名医名家奖励、工作室经费、贡献或实绩突出奖励、优秀乡土人才项目资助等类型的拟资助对象,在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其他拟资助对象在人才所在单位或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单位会同县财政局报县政府同意批准后,拨付至人才或单位账户。

2.高层次人才综合资助、社会事业人才贡献或实绩突出奖励和工作室经费等人才项目资助,根据绩效评价办法对其进行考核,资助资金按3:4:3的比例分3年拨付。

3.对受资助的高层次人才、专门人才、急需人才和社会事业新招录人员,分别发放“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人才绿卡,并享受相应待遇。

4.对受资助的专门人才、急需人才3年内在县内更换工作单位(同一法人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更换单位的除外),不再继续享受补贴。拨付当月社保费未按时到账的不享受各项补贴。其中急需人才,从在阜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补贴,补贴发放从系统申报当月起不向前追溯。所述企业不含部、省、市属驻阜单位。

5.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或暂缓资助:

①受助人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创业、创新项目未完成提前终止的;

③未经批准同意实施项目与申报项目不一致的;

④随意抽取资助资金挪作他用的;

⑤申报主体违法经营,或在税务、安全、环保、社保、知识产权等方面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

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⑦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本细则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文广旅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负责解释。

办理地点及电话:

阜宁县委组织部人才科(县教育局大楼604室上海路168号),0515-87238608;

阜宁县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上海路158号),0515-87386515;

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县教育局大楼204室上海路168号),0515-87737204;

阜宁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县卫生大厦1001室香港路551号),0515-87208168;

阜宁县文广旅局剧目工作室(县广电大厦1202室香港路799号),0515-82098023;

阜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县广电大厦1406室香港路799号),0515-87380973;

阜宁县科技局科技管理科(县城南大厦A座3005室),0515-87383039。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阜宁县财政局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教育局

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阜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阜宁县农业农村局 阜宁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3日

关于“才·阜行动”的实施细则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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