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3日。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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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 1 |
建设单位 | 江苏天泰阀门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阀门配件4000吨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盐城市阜宁县汽配产业园春华路10号 |
报表类型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编制主持人) | 无锡市智慧环保技术监测研究院有限公司(陈洁) |
项目概况 | |
公众参与情况 | 1.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于2018年11月28日~12月4日在现场进行公示和鹤鸣亭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反馈意见。 2.项目建设单位向周边公众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发放10份,有效回收10份,无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废水:技改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利用盐城耕铭锻造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置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处理。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锻压工序产生的锻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水幕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为下料、切边工序产生的粉尘,锻压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加强车间内机械通风,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如口罩等措施,不会对员工身体健康及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水幕除尘装置捕集的金属粉尘及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处理;所有固废均进行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外排量为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