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知识问答
2019年全省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时间为9月1—30日;宣传主题:“加强植物检疫宣传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引导行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农业植物检疫的良好氛围;宣传目标:1)夯实植物检疫人员依法治疫的基础,2)强化管理相对人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3)增强相关专家依法研究的认识,4)提升社会公众对植物检疫认知水平。
1、什么是植物检疫?
答: 植物检疫就是农业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发布的植物检疫法规、规章,对各地生产和调运的农作物种子、苗木及其他植物产品进行检疫检验,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草随着人为活动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2、植物检疫的范围有哪些?
答:(1)农作物的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2)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和列入应施检疫名单的其他植物、植物产品。(3)各省(区、市)补充的植物检疫对象及其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
3、重点种苗生产基地检疫程序?
答:(1)种苗繁育单位或个人必须有计划地在无植物检疫对象分布的地区建立种苗繁育基地,新建的良种场、原种场、苗圃等,在选址以前,应征求当地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2)生产、繁育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提交《产地检疫申请书》;(3)植物检疫机构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查和决定。按照产地检疫技术规程或参照相应的检疫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产地检疫;(3)产地检疫合格的,植物检疫机构在取得产地检疫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
4、发生疫情的良种场的种子、苗木应如何处理?
答:已经发生疫情的良种场、原种场、苗圃等,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封锁控制和消灭疫情。在检疫性有害生物未消灭以前,所繁育的种子、苗木等材料不准调入无病区,经过严格除害处理并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的,方可调运。
5、调运种子、苗木、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应怎样办理检疫手续?
答:(l)调入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的县(市)农业部门植物检疫机关提出申请,领取“植物检疫要求书”。(2)调出单位持调入单位提供的“检疫要求书”到所在地的检疫机关申请检疫,经检疫机关检疫合格后领取《植物检疫证书》。(3)凭《植物检疫证书》向交通运输部门办理调运手续。
6、违反植物检疫规定将承担哪些法律资任?
答:对违反植物检疫规定的,国外引进的种子苗木将被海关扣留;调运的种子苗木等将被检疫机构查扣。检疫机关视情况分别给予当事人补办检疫、退回、改变用途和没收植物、植物产品等处理。对以下情况检疫机关将分别给以罚款:(l)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2)在调运过程中擅自开拆检疫后的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或夹带未经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或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3)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封识、标志的;(4)不经检疫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的;(5)检疫机关要求处理被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时,拒不执行的;(6)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或者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研究的;(7)从国外引进的种子、苗木不按要求隔离试种的。因违反植物检疫法规引起疫情扩散的,应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公民应如何为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作出贡献?
答:首先,应学习、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植物检疫基础知识,懂得植物检疫是国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其次,应自觉遵守有关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规章,从自己做起,重视生产和流通等环节传播有害生物的可能性,自觉履行检疫义务。第三,积极宣传植物检疫知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发现疑似病虫害主动报告植物检疫机构。
8、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的危害是什么?如何防治?
答: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是危害水稻的重要细菌性病害之一。该病主要通过种子调运进行远距离传播,主要为害水稻叶片,幼龄叶片最易受害。病斑局限于叶脉间薄壁细胞,由初期深绿色水浸状斑点逐渐变为淡黄色狭长条斑,后期多条病斑连成大块坏死斑,病部菌脓呈串珠状。水稻从苗期到孕穗期都可见到典型病状,病菌侵染种子颖壳后出现变色斑点。籼稻通常极为感病,多数粳稻的抗性都很强,籼稻因病造成损失在5-20%左右,严重时可达50%。
主要防治措施:(1)检疫措施,禁止从发生区调种、换种。(2)种子消毒处理。用40%三氯异氰尿酸可湿性粉剂300-600倍液浸种消毒洗净后催芽播种。(3)药剂防治。苗期或大田稻叶上发现有细菌性条斑病出现时,应立即喷施噻唑锌、噻菌铜等药剂进行防治。
9、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的危害是什么?如何防治?
答: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是瓜类生产中一种危害严重的病毒性病害,主要危害黄瓜、西瓜、南瓜和甜瓜等葫芦科作物。该病主要通过种子进行远距离传播,在西瓜叶片只产生轻微的斑纹和矮化,但在果实中却造成严重的变色或使果实内部造成腐烂,在黄瓜叶片上出现色斑,水泡及变形,植株矮化,病株开花迟和少花,不结果或果畸形,一般造成减产20%以上,严重的甚至绝收。
主要防治措施:(1)严格检疫措施。种植经检疫合格的健康种子,严禁发生区内的种苗、果实外调。(2)及时挖除植株。就地集中晒干焚烧或深埋处理植株和果实。(3)化学防治。播种前用3-10%亚磷酸三钠浸种10分钟,发病田土壤和农具用100倍福尔马林处理后覆膜封闭5-7天。(4)农业防治。作物种植期间加强肥水管理,避免农事操作对植株造成伤口,发病田改种非葫芦科作物两年以上。
阜宁县植保植检站
二〇一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