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重要时期,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对我县人员聚集文旅场所和文化演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组织所有大型文化演出活动;营业性演出活动暂停审批。
二、文化娱乐场所(KTV)、网吧暂停经营。
三、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暂时关闭。
四、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以及各镇区(街道)文化站暂行闭馆,原计划组织的活动取消或延期。
以上事项自2020年1月24日起实行,恢复正常运行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到人员密集场所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感觉不适,及时去医院就诊。
特此通告。
阜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