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20-00839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阜宁县 发文日期 2020-10-14
文号 阜政办发〔2020〕32号 主题分类 电力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阜宁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阜宁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4    

(此件公开发布)

 

阜宁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4

1.1  编制目的 4

1.2  编制依据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工作原则 5

1.5  事件分级 5

2  组织体系 6

2.1  领导机构 6

2.2  办事机构 7

2.3  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7

2.4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11

2.5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13

2.6  专家组 13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13

3.1  风险分析 13

3.2  预防监测 16

3.3  预警 17

4  应急响应 18

4.1  信息报告 18

4.2  先期处置 19

4.3  响应分级 19

4.4  响应措施 20

4.5  县级层面应对 22

4.6  响应终止 23

5  后期处置 23

5.1  处置评估 23

5.2  事件调查 24

5.3  善后处置 24

5.4  恢复重建 24

6  保障措施 24

6.1  队伍保障 24

6.2  装备物资保障 24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25

6.4  技术保障 25

6.5  应急电源保障 25

6.6  资金保障 25

6.7  宣传、培训和演练 26

7  附则 26

7.1  预案管理 26

7.2  预案解释 27

7.3  表彰奖励 27

7.4  预案实施时间 27

8  附件 27

附件 2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阜宁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快速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盐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阜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阜宁实际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用于指导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企业以及重要用户联动处置区域性大面积停电事件,规范事故抢险、提供应急救援、快速恢复电力供应、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处置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构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本预案为阜宁县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在《阜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实施,并与相关部门、电力企业有关应急预案衔接。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当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5.1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省级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

1.5.2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省级电网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

2)造成市级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5.3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省级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

2)造成市级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造成阜宁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5.4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省级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

2)造成市级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造成阜宁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造成阜宁所属镇区电网减供负荷80%以上,或8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在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1.1  指挥部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具体组成如下:

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员: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运局、应急管理局、水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卫健委、生态环境局、信访局、气象局、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等发电企业主要负责人。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镇区(街道、社区)、其他有关部门。

2.1.2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领导和指挥本县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开展应急联动,解决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重大问题。

3)下达应急指令,适时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协调支援请求。

5)督促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6)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评估与总结。

2.2  办事机构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主任由县发改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县供电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县发改委会同县供电公司负责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3  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委宣传部: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信息,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负责互联网监控、管理及舆论引导工作。

县公安局、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参加事故抢险救灾与应急救援;负责保障应急情况下重点部位、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消防救助等工作;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抢险的外部治安秩序,疏散处于危险地段的人员;负责保障救援物资及人员运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做好善后社会稳定、控制和消除火灾险情等专业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将全县电力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协助做好电力应急供应工作。组织与协调县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的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保障,保障供电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畅通;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维护应急情况下校园内稳定。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灾后恢复重建与评估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停电区域地图资料和基础测绘成果等服务。对可能引发或已经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重大地质灾害,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灾后电力设施重建与恢复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处置,负责协调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市政、污水处理、排水防涝等公用设施运行;负责管网天然气供应的应急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运行,组织提供应急救援所需施工机械、救援器材等。负责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开展现场震害调查与评估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应急处置期间城市环境卫生等,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职能范围内依法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搭建临时设施等行为进行监管,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周边环境整治。

县交运局: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点危险源的监管,组织、协调高危化学品企业重点危险源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配救援物资;协调志愿者队伍参与救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生活补助。

县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受事件影响群众实施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县水务局:处置大面积停电可能引发的水利相关工作,协调处理短时间应急水利调度。

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植物的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事故区域内树木、农作物与林木处置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调控。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广播电视、新闻传媒等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应急救援期间新闻发布与报道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地方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重点高危化工企业等周围外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组织并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

县信访局:配合有关单位缓解社会矛盾,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方便失业人员咨询、投诉,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运行状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故障分析与研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重点地区、重要负荷、重要客户的电力供应;组织电力抢修队伍、调集电力应急物资,开展电网应急抢修,及时恢复电力供应。协调电网、电厂、客户之间的供电恢复,及时报告电网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

相关发电企业:负责本单位在应急情况下的生产调度和应急处置,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运行安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做好应急物资供应,及时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出力,为地区电网恢复供电与稳定运行提供电源保障。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门和单位职责及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2.4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2.4.1  电力恢复组

由县发改委牵头,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负责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和地理信息数据;协调安全治安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2.4.2  新闻宣传组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发改委、公安局、融媒体中心、应急管理局、工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4.3  综合保障组

由县发改委牵头,县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卫健委、民政局、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排水防涝、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2.4.4  社会稳定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局、民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武警中队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5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可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各镇级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2.6  专家组

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测绘、水文、环保、公安、应急管理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县发改委牵头组建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专家组成员研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专家组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  风险分析

3.1.1  阜宁电网基本概况

阜宁地处苏北平原中部,东临黄海之滨、西依黄河故道,县域面积1439平方公里,供电人口约112万人。经过多年建设,阜宁地区电网日趋完善,以220kV海翔变、东益变、亿能变和庆元变为主供电源的220kV环形网架已经基本形成,阜宁地区电网正常方式下网络接线清晰,供电可靠性较强,能够提供可靠、优质的电力保证,满足本地区工农业生产用电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要。

3.1.2  风险源分析

本县行政区域内可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主要风险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阜宁属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型气候,主要的气象灾害有暴雨、台风、强对流(包括大风、冰雹、龙卷风等)、雷电、洪涝、干旱、寒潮、雪灾、高温、大雾、连阴雨、冰冻等,对电网安全运行构成威胁影响。

2)阜宁电网密集度高,易受外部因素影响。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盗窃、异物、鸟害等外力破坏可能造成主干电网设备跳闸。电网工控系统可能遭受网络攻击,都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阜宁城市建设与电网建设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因配合停电和检修停电造成的电网特殊运行方式安全风险大。

4)地方经济发展快,用电需求及网供负荷逐年增长,在夏季高温、重负荷等特殊时段,电网设备运行面临考验。

5)省内燃煤发电机组比重高,天然气发电机组不断增多,电煤和天然气供应问题均会对机组发电出力造成影响,同时考虑电网高负荷等极端情况,易造成电网供需不平衡。

6)新能源大规模发展,风能、太阳能发电的集中开发,分布式电源的大量接入,使大电网运行控制的难度和安全稳定运行的风险明显增大。

7)局部电网发生n-2故障或检修方式下发生n-1故障,或发生枢纽变电站或电厂机组全停等故障时,可能导致地区电网解列成小系统,无法维持稳定运行,进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8)因其他原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3  社会风险分析

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导致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影响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汽车站、火车站供电中断,出现大批旅客滞留。

2)导致大型商圈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中断,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3)导致金融机构的主机房及附属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极端情况下可能全面瘫痪,交易系统全部中断,容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4)导致供气、供水、污水处理、排水防涝等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并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燃气泄漏、传染病传播等事件。

5)导致重要用户无法正常生产,可能引发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生产设备损毁等次生灾害。

6)导致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正常运转。

7)影响通信和广播电视系统,导致基础通信服务中断,加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难度。

8)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公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可能滋生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3.2  预防监测

3.2.1  电力企业和重要用户应对

电网企业(包括县供电公司及所属镇级供电所,下同)应当开展电网及重要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的日常监测,评估电网运行安全风险,优化电网结构和布局,提高抵御多重故障能力。全面排查治理电网设备和重要输电通道隐患,落实重大消防事故、暴恐袭击、外力破坏等防范措施。同时与县发改、工信、气象、水务、农业、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

发电企业(包括各发电集团所属阜宁地区发电厂、其他并网发电厂等,下同)应当开展燃料供应、发电设备运行等情况的日常监测,并及时报告电网调度机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开展入网设备运行状态评估,组织巡查检修,减少对电网安全运行影响。

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当适时联合开展电网反事故演习,规范电网调度、电力调峰、有序用电等制度的执行。

3.2.2  政府部门应对

县发改、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住建、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应当密切关注并收集可能影响电力运行的信息,及时通报电力企业并协助开展风险分析,推进电网规划、电网运行、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风险防范措施落实。

镇级人民政府通过舆情监测、互联网感知、民众报告等渠道获得预警信息。同时,应当设立接待室、热线电话等方便接报民众报告。

3.3  预警

3.3.1  预警分级

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分为级、级、级和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确定采取以下方式。

1)经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对应级、级、级、级预警。

2)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确定预警等级。

3.3.2  预警发布

电网企业预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逐级向上一级电网企业报告,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发改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相关重要电力用户。县发改委收到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后,应立即会同阜宁供电公司组织研判,并第一时间向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报告。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预警等级,经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预警信息由新闻媒体、电信运营企业快速、准确、无偿刊载或发送。

3.3.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有关部门及单位应当立即开展相关预警行动。

电力企业应当组织开展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4  预警调整与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当再次组织研判可能导致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镇级人民政府及县相关部门和单位、电力企业需按照以下程序报告。

1)相关电网企业应当立即向属地电力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上级电网企业报告。县供电公司应当向县发改委、市供电公司报告。

2)县发改委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县政府、上级发改部门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3)县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汇报信息做到数据源唯一、数据准确。事件汇报内容:事件信息来源、时间、地点、基本经过、影响范围、已造成后果、初步原因和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4.2  先期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当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县供电公司按照《国网阜宁县供电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变电站全停事故预案等专项预案,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保持电网稳定运行,减少损失。

4.3  响应分级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当迅速统计电网、负荷和设备信息,及时报送县发改委。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由高至低设定为级、级、级和级四个等级。

1)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分别启动级、级应急响应,由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当国家大面积停电时间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国家层面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分别启动级、级应急响应,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或镇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当盐城市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3)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或事发地镇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4  响应措施

4.4.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4.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一般非重要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立即响应。相关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4.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动应急供水、供气措施,保障居民用水、用气需求。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4.4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城市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4.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4.6  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5  县级层面应对

4.5.1  Ⅲ级事件应对

初判发生一般或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或事发地镇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县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必要时开展以下工作:

1)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组织做好紧急状态下电量分配和需求侧管理。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4.5.2  Ⅰ级事件应对

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迅速传达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对跨县级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并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镇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要求和既定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迅速开展事件应对和抢险救援工作。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6)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7)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县委、县政府。

4.6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或镇级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原因已经查明,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  后期处置

5.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镇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报上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  善后处置

事发地镇级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电力企业应对影响电力供应的设备设施尽快组织修复和重建。保险机构应当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5.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镇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镇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武警部队、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当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级人民政府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县工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县交运部门应当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县公安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测绘、水文等服务。

6.5  应急电源保障

电力企业应当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7  宣传、培训和演练

6.7.1  宣传

县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县相关部门配合电网企业等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常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各类媒体提供相关支持,无偿开展公益宣传。

6.7.2  培训

1)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熟练掌握本预案中有关报警、接警、处警和组织、指挥应急响应的程序等内容。

2)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加强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事故预想、事故分析、反事故演习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6.7.3  演练

1)县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县相关部门配合电网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合演练。电网调度机构、发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积极参与联合演练。

2)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县发改委负责本预案的制(修)订工作,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更新,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及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各镇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7.3  表彰奖励

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附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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