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受疫情影响的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扶持。
2月27日,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加大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意见》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两手抓,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出现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且承担保障居民生活急需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的主体,包括蔬菜瓜果生产、畜禽和水产养殖、种苗和种畜禽生产、农产品初加工,以及畜禽屠宰和饲料、动物防疫物资生产,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该激励意见。
附件:阜政办发〔2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