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3K13024429E/2018-01849 组配分类 公益救助
发布机构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9-17 00:00:00
文号 阜政办发〔2018〕47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区(街道、社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于10月31日前将活动情况书面上报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关于开展2018年敬老月活动的意见

阜宁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10月是全国第九个敬老月,10月17日又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节日——重阳节。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在全县营造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为目标,以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高质量“强富美高”新阜宁建设和敬老爱老助老创建表彰活动,组织动员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力量,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引导老年人在新时代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增强老年人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活动时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老龄工作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画廊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关于老龄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大力宣传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宣传“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关心明天的自己”的意识;宣传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各镇区(街道、社区)、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本单位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尤其是“四像敬老”和“感恩教育’的典型事迹。通过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意识,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扎实开展惠老政策落实和老年维权行动。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开展老年法律法规、老年优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及时解决老年人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切实把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让老年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要开展老年维权行动,集中开展老年服务和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犯罪活动。

(三)积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行动。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建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动员志愿者走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开展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动员志愿者与贫困、高龄、失能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要充分发挥老年群众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鼓励邻里互助。

(四)大力开展文化惠老行动。要在国庆节、重阳节、敬老月期间,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隆重节俭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要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等群众文化单位作用,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要组织有条件的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惠老活动。

(五)开展岗位敬老和老年人经验传承行动。各镇区(街道、社区)、各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集中开展岗位敬老活动,围绕为老服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提升为老服务效果;开展老年人经验传承活动,以“敬老月”为契机,组织年轻人学习老有所为优秀事迹,传承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的优秀品德和优良传统。

(六)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行动。各镇区(街道、社区)、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老年人家庭、老年人社区、养老机构开展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等走访慰问活动,为贫困、高龄、失能、留守、空巢、失独老人献爱心、解难事、办实事,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努力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主题,创新形式。今年“敬老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重要举措,各镇区(街道、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好“敬老月”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突出今年“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活动的主题和新时代敬老爱老特色,重点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要紧密结合今年的活动主题,掀起宣传高潮,持续保持热度,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老年节”节日氛围和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二)面向基层,注重实效。各镇区(街道、社区)、各部门要把“敬老月”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农村;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把活动重点放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真真切切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三)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镇区(街道、社区)、各部门要把开展敬老月活动作为促进代际和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措施,活动有成效。新闻、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做好社会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卫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各项助老、爱老、惠老活动,各镇区(街道、社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切实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具体困难,保证整个敬老月活动扎实推进、富有成效,从而推动全县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为“推动思想大解放,引领发展高质量”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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