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近期,我县纺织、滤料企业连续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预防和控制类似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县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纺织、滤料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纺织、滤料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强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对象
全县使用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进行纺纱、织布的企业和滤料生产加工企业。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
4.使用劳务人员是否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对劳务人员是否进行统一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有无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的任务、范围和责任,有无建立相关台帐;
7.机械设备工作平台护栏、传动装置防护罩是否安装到位;
8.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依法依规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
9.是否建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10.是否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11.生产现场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
12.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针对性演练活动。
四、检查方式
各镇区、街道要组织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企逐机进行全面地毯式检查,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7月25日前,各镇区、街道将专项检查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县安监局,联系电话:68589202,传真:87238804。
在各镇区、街道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将于8月对各镇区、街道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和全县纺织、滤料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工作要求
各镇区、街道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各企业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强化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尽快整改销号;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需要停产整顿的,由各镇区、街道主动申请有关监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停产整改;无法整改的,坚决实施关闭取缔。因专项检查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导致同类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阜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