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
类知识问答


来源:阜宁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2-22 17:33


一是强化对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指导。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股权设置分为成员股和集体股。集体股可用于处置遗留问题、补缴税费、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公益支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模式。二是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新增人口主要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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