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0923100047/2021-00730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
发布机构 阜宁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1-03-24
文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阜宁县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阜宁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阜宁县朱记大糕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阜宁大糕(糕点);抽样单编号:XC20320882295247234;检测报告编号:IOSKF5CB67192823;生产日期:2020-10-29;不合格项目为霉菌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

(二)风险控制情况。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现场核查。经查,霉菌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共20盒,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全部销售。

二、阜宁县阜城镇艳阳天快捷餐厅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花生米;抽样单编号:XC20320923163862898;检测报告编号:NJ-J20111916;生产日期:2020-11-03;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情况。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现场核查。经查,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共5kg,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全部销售。

三、阜宁县阜城镇青蔬园食品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小白菜;抽样单编号:NCP20320923319801038;检测报告编号:CF2008384;生产日期:2020-10-30;不合格项目为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样品名称:豆芽;抽样单编号:NCP20320923319801039;检测报告编号:CF2008386;生产日期:2020-10-30;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

样品名称:豇豆;抽样单编号:NCP20320923319801040;检测报告编号:CF2008387;生产日期:2020-10-30;不合格项目为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情况。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现场核查。经查,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共2.5kg,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全部销售。

经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共2kg,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全部销售。

经查,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共5kg,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全部销售。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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