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现将江苏宁富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野山椒凤爪;抽样单编号:DC20320100342733579;检测报告编号:TWJD20111139;生产日期:2020-07-23;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途中操作不当,车内温度过高导致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
样品名称:野山椒凤爪;抽样单编号:SC21320000280630297;检测报告编号:(2021)食检字第SC21-0051号;生产日期:2020-10-02;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途中操作不当,车内温度过高导致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
二、风险控制情况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现场核查。经查,生产日期为2020-07-23的共96袋,生产日期为2020-10-02的共108袋,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已全部销售。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