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推进全县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的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全县土地、厂房、楼宇资源
高效利用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巩固全县“三项清理”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全市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工作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闲置资源的处置力度,加快建立资源高效利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土地、厂房、楼宇等资源的产出率、贡献率,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完成现有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等项目的处置盘活,推动实现高效利用;建立开发园区工业用地收储制度,实现重点项目签约即落地、供地即开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打通土地收储、规划调整、资本介入、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建立资源高效利用的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等项目清单
将全县30亩以上闲置和用而不足土地、1万平方米以上闲置厂房,1万平方米以上闲置楼宇纳入清单管理。各镇区(街道、社区)对照上述标准要求,全面摸排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等情况,分别报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发改委,由各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送至市各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和国网阜宁县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区(街道、社区)
(二)加大闲置存量资源处置力度
坚持多措并举、因企施策,对清单项目“一企一策”制定处置方案,压实属地责任,列入清单项目年内基本实现处置盘活。县法院在执行闲置资源处置案件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核实闲置土地的资产证照与实际占地情况,县住建局负责配合县发改委、商务局核实闲置楼宇、厂房的建筑施工许可证照与实际建筑物情况,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共同配合推动闲置资源处置的成功率,实现资源盘活。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财政局(国资办)、住建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法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区(街道、社区)
(三)加大开发园区工业用地收储力度
依法制定出台开发园区工业用地相关收储政策,建立工业用地储备库,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管理、统一出让、统一结算”。开发园区范围内出让的工业建设用地均须入库储备后方可上市。积极推动国有平台和金融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土地收储工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国资办)、县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和县属国有平台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区(街道、社区)
(四)建设土地、厂房、楼宇等资源监管库
将全县新实施的出让土地30亩以上、建设厂房1万平方米以上、楼宇开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入县库管理;将纳入清单的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等存量项目入县库管理。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财政局(国资办)、行政审批局、税务局、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和国网阜宁县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区(街道、社区)
(五)建立重点项目监管机制
按照存量资源清单项目年内实现处置盘活的目标要求,建立每季调度、半年检査、年度验收考核的机制。对新实施的入库项目,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围绕土地供应、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定期调度用电负荷、银行贷款、开票销售等相关信息,实施动态综合监管。对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由县联席办向项目属地和县相关部门发出预警,及时跟踪处置。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财政局(国资办)、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和国网阜宁县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区(街道、社区)
(六)建立资源高效利用评价体系
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高效利用评价机制,对入库项目以亩均税收、亩均销售等指标为主要评价内容,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住建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和国网阜宁县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区(街道、社区)
四、时间安排
(一)编制项目清单(2021年4-5月)
1.建立县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
2.全县30亩以上闲置和用而不足土地、1万平方米以上闲置厂房,1万平方米以上闲置楼宇纳入清单管理。各镇区(街道、社区)对照上述标准要求,全面摸排闲置的土地、厂房、楼宇等情况,分别报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发改委,由各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送至市各牵头部门。
3.县土地储备中心制定出台《阜宁县开发园区工业用地收储办法》。
(二)推进项目盘活(2021年6-12月)
1.各镇区(街道、社区)负责做好辖区内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等存量资源项目处置盘活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发改委负责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工业用地储备库,通过对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实施收储,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出让、统一结算”。
3.县联席会议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和问题会办会,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4.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2021年全县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5.建立重点项目库,将全县新实施的出让土地50亩以上、建设厂房1万平方米以上、楼宇开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入县库管理。将纳入清单的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等存量项目入县库管理。
(三)组织考核考评(2022年1-3月)
1.对照《关于推进全县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的意见》,县联席办组织对2021年全县存量资源项目、新实施重点项目高效利用情况进行验收。
2.按照《2021年全县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对2021年全县存量资源高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
(四)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起)
1.围绕土地供应、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定期调度用电负荷、银行贷款、开票销售等相关信息,实施动态综合监管。对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由县联席办向项目辖区和县相关部门发出预警,及时跟踪处置。
2.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高效利用评价机制,对入库项目以亩均税收、亩均销售等指标为主要评价内容,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全县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重要事项,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督促指导各镇区(街道、社区)开展工作。各镇区(街道、社区)要加强对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上下联动,合力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
县联席办要加强协调指导,定期组织对各镇区(街道、社区)推进情况进行督査,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将资源高效利用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推动闲置项目处置盘活和新实施项目高效利用。
(三)加大宣传引导
各镇区(街道、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关于建立阜宁县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附件
关于建立阜宁县土地、厂房、楼宇资源
高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对我县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阜宁县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郭碧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
副召集人:张桂军 县政府副县长
陈 聪 县政府副县长
丁小虎 县政府副县长
丁益钧 县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宗光东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 顺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迎春 县政府办三级主任科员
朱志民 县政府办三级主任科员
林 跃 县发改委主任
陆志功 县工信局局长
陈士广 县财政局局长
丁红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邓正亚 县住建局局长
路朝阳 县商务局局长
许小妍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春阳 县税务局局长
刘鹤黎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计 奇 县重大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刘 军 县法院副院长
魏新北 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卫丰 国网阜宁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陆志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加强统筹协调,牵头研究并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意见和方案,推动盘活处置闲置资源,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督查考核各镇区(街道、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提请县领导研究会办。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镇区(街道、社区)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县联席会议的通知、组织和召集工作。
县工信局承担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负责牵头建立土地、厂房、楼宇等资源监管库及评价工作,县重大项目推进中心等部门单位配合。
县发改委牵头,住建局配合,会同各镇区(街道、社区)及县相关部门推动楼宇等资源高效利用工作,向资源监管库提供1万平方米以上闲置楼宇项目清单和新实施的楼宇开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清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会同各镇区(街道、社区)及县相关部门推动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工作,向资源监管库提供30亩以上闲置和用而不足土地项目清单、新实施的出让土地30亩以上项目清单及所有入库项目的用地数据;负责建立工业用地储备库。
县商务局牵头,重大项目推进中心配合,负责会同各镇区(街道、社区)及县相关部门推动厂房等资源高效利用工作,向资源监管库提供1万平方米以上闲置厂房项目清单和新实施的建设厂房1万平方米以上项目清单。
县财政局(国资办)负责会同各镇区(街道、社区)及县相关部门指导国有企业对存量资源的收储及高效利用工作。
县法院负责会同各镇区(街道、社区)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工作中涉诉问题的解决;提供资源监管库项目的涉诉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配合打击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帮助各镇区(街道、社区)及县相关部门做好推动资源高效利用的金融支持工作;协调各金融机构提供资源监管库项目的银行贷款情况。
县行政审批局会同县住建局负责向资源监管库提供项目建筑施工许可情况等相关数据。
县税务局负责向资源监管库提供项目销售纳税等相关数据。
国网阜宁县供电公司负责向资源监管库提供项目用电量用电负荷等相关数据。
三、联席会议相关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县联席会议,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相关部门交流清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工作,会商协调重点难点问题。
(二)信息报告制度
1.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镇区(街道、社区)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辖区工作的汇总和上报。县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职能范围内的信息数据采集核查和整理报送工作。
2.报送及时、注意保密。发现需预警的情况时,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县联席会议报告具体情况和处置方案。从事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和报送工作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对外传送工作信息。
3.专题汇报、信息反馈。县联席会议将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相关部门上报的信息汇总整理,及时向县领导专题汇报,以适当的方式向各镇区(街道、社区)、县各相关部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