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县委书记张利华参加会议,并作提请人事任命议案。会议依法决定任命许根林同志为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进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张利华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命许根林同志职务的议案》,投票决定任命许根林同志为阜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在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张利华同志辞去阜宁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后,县人大常委会投票决定许根林同志代理阜宁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林进为许根林同志颁发任命书,许根林现场进行宪法宣誓。
许根林在任前发言时表示,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团结带领县政府一班人,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一要真抓实干,推动发展。围绕新岗位新使命新要求,强化学习,加强调研,抓紧熟悉阜宁县情,尽快实现角色转换,全面融入扎根阜宁,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二要坚守初心,造福百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冷暖,全力做好富民文章,大力兴办民生实事,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全力促进社会和谐。三是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四是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团结干事,凝聚工作合力,为阜宁美好的未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飞、陈志国、计俊、徐静平出席会议。县领导徐加晔、王怀亮等列席会议。
(蒋维昕蔡浩黄大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