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阜宁县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长效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宁县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
落实长效联动机制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精神和《江苏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建立我县教师工资收入落实长效联动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重要意义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工资待遇十分关心,要求教育投入更多向教师倾斜,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让人羡慕的职业。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对于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推进阜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联动机制
成立阜宁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委组织部。每年测算一次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动态调整依据。
(二)县教育局。做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日常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按时、足额、公正分配绩效工资;积极协调各部门发挥联动效能,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各类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
(三)县人社局。每年比对测算一次公务员和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动态调整依据;科学足额核定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为新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办理入职手续;每年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增加教师的薪级工资,常态化晋升义务教育教师岗位等级,教师岗位变动后,及时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四)县财政局。每年复核公务员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数据真实性。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将上年度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差额部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经费筹措与保障工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所需经费,切实保障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精准施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各项待遇政策
(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增资长效机制。按期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各类工资事项的审批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长效机制,做到公务员工资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同步调整。
(二)科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扎实做好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公务员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将上年度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差额部分纳入本年度绩效工资总量。
(三)落实教师各类待遇政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套改分档政策,及时为晋升职称教师套改工资。逐年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进行正常升薪,按时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四、强化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到位
(一)思想高度重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关系全县广大教师切身利益,事关阜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县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全力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见效。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经费筹措与保障工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问题。
(三)加大督查力度。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针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以及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待遇长效联动调整机制进行跟踪、检查、督导。
(四)要加强舆论引导。各镇区、街道和县各有关单位要重视社会舆情监测和教师舆论引导工作,主动了解掌握教师的诉求,全面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广大教师关于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的相关问题,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妥善做好政策解读、热点答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