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园区平台实体转型,市场化运营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组建盐城海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鑫集团”)。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将江苏海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盐城海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鑫集团”),将江苏开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建制划入海鑫集团,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2.海鑫集团按照县属一档企业管理,县政府授权委托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履行国有资本运营职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投资损失。
3.海鑫集团重点服务园区发展,致力园区开发建设,扶持产业发展,坚持市场化导向,创新类金融服务,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园区产业升级和增加经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