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企改革,我县整合阜宁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阜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阜宁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发集团”)。
文件主要内容:
1.将阜宁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阜宁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县属一档企业建制,由县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
2.采取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方式,将阜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整体划转至城发集团名下,暂时保留原阜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牌子,隶属城发集团管理。
3.城发集团重点围绕城市开发、市政建设、城市资产投资经营等业务,聚焦主责主业,稳步推进市场化转型,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核心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