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阜宁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16:28 来源:阜宁县水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阜宁县2021年度河湖和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完成,并经阜宁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划定成果通告如下:

一、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一)河湖管理范围

1.盐阜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2.海通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3.合兴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4.蒋圩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5.通阳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6.合利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7.合东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8.跃进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9.南营子港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10.四通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11.中心港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与中心支渠共堤段,至中心支渠管理范围线。

12.大圩河以河口外5m为界。

13.向阳河以河口外5m为界。

14.生产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15.十字河以河口外5m为界。

16.郭陈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17.张吴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18.小支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19.三庄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20.马路圩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21.匣子港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22.立新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23.北竖河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24.千浦港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25.翻身河(沟墩)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河口外5m为界。

26.南胜利河以河口外5m为界。

27.东胜利河以河口外5m为界。

28.金家河以河口外5m为界。

29.北京河以河口外5m为界。

30.金沙湖主要以开口线(河口线)外5m为界。

(二)干支渠管理范围

1.苏咀干渠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堤脚外5m落入顺堤沟的,以顺堤沟外沟口为界,无堤段以渠口外5m为界。

2.薛梨支渠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堤脚外5m落入顺堤沟的,以顺堤沟外沟口为界,无堤段以渠口外5m为界。

3、十里圩支渠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堤脚外5m落入顺堤沟的,以顺堤沟外沟口为界,无堤段以渠口外5m为界,与战备河管理范围重叠,以战备河管理范围线为界。

4.三乡支渠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堤脚外5m落入顺堤沟的,以顺堤沟外沟口为界,无堤段以渠口外5m为界。

5.跃进支渠以渠口外5m为界,与被泽沟管理范围重叠的,以被泽沟管理范围线为界。

6.生产支渠以渠口外5m为界,与生产河管理范围重叠的,以生产河管理范围线为界。

7.马河支渠以渠口外5m为界,与马河管理范围重叠的,以马河管理范围线为界。

8.小中支渠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渠口外5m为界,与小中河、阜宁泵站管理范围重叠、以小中河、阜宁泵站管理范围线为界。

9.驿沙支渠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紧邻329省道段,以329省道路肩为界,无堤段以渠口外5m为界。

10.沿川支渠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堤脚外5m落入顺堤沟的,以顺堤沟外沟口为界,无堤段以渠口外5m为界。

11.沿岗支渠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渠口外5m为界,与沿岗河管理范围重叠的,以沿岗河管理范围线为界。

12.阜沙三支渠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堤脚外5m落入顺堤沟的,以顺堤沟外沟口为界,无堤段以渠口外5m为界,与阜坎河管理范围重叠的,以阜坎河管理范围线为界。

13.童营干渠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无堤段以渠口外5m为界,堤脚外5m落入顺堤沟的,以顺堤沟外沟口为界。

14.中心支渠以渠口外5m为界。

15.民便支渠以渠口外5m为界。

16.川驿支渠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堤脚外5m落入顺堤沟的,以顺堤沟外沟口为界,无堤段以渠口外5m为界。

17.恒河支渠有堤段以堤脚外5m为界,堤脚外5m落入顺堤沟的,以顺堤沟外沟口为界,无堤段以渠口外5m为界。

(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1.东沟站沿进水口边线分别向海陵河上下游外延50m,左右侧泵站主体部分以排水沟外缘线为界,河道部分以河口外10m为界。

2.洪桥站上游沿泵站站房边线向海陵河上游外延50m,下游至南侧第二座桥梁北侧边线,左右侧泵站主体部分以外围围墙为界,河道部分以河口外10m为界。

3.射河泵站上游至潮河管理范围和钢铁厂围墙边缘,下游沿泵站站房边线向河道下游外延50m,左右侧泵站部分以出水口加固坎边线向外10m划定为界,河道部分以堤脚外5m为界,水塘部分至水塘塘口。

4.四支渠泵站上游至海陵河河口外10m,下游沿进水口边线向渠道下游外延50m,左右侧以堤脚外5m为界,泵站部分至外围墙边缘线为界,水塘部分以水塘塘口为界。

5.一支渠泵站沿进水口边线向河道上下游外延50m,左右侧以河口外5m为界,出水口部分以出水口边线外延10m为界,涉及渠道部分以渠道外延50m,按渠道渠口外5m和道路西侧路肩线为界。

6.青沟泵站沿进出水口边线向河道上游和渠道上下游外延50m,左右侧以顺堤沟外沟口为界。

7.杨集泵站上游至杨集河河口外10m,下游沿进出水口向下游渠道外延50m,左侧以河口外5m为界,右侧以堤脚外5m为界。

8.单荡泵站沿进水口边线分别向河道上下游外延50m,左右侧以河口外5m为界,泵站部分以泵房及出水口外缘线为界。

9.孙西站沿站房边线分别向河道上下游外延50m,左右侧以河口外5m为界,泵站部分以围墙外缘线为界,排水渠部分以排水渠渠口为界。

10.新合泵站沿进水口边线向分别河道上下游外延50m,左右侧以河口外5m为界,泵站部分以站房外缘线为界,排水渠部分以排水渠渠口外5m为界。

11.杨陆泵站沿进水口边线分别向河道上下游外延50m,左右侧以河口外5m为界,进出水口部分以水口边线外10m为界,渠道部分以渠口边线或渠口外5m为界。

12.王桥泵站沿进水口边线分别向河道上下游外延50m,左右侧以河口外5m为界,泵站部分以站房外缘线为界,出水口部分以出水口边线外10m为界,渠道部分以渠道外延50m,按渠口外5m为界。

13.童营站沿建筑物翼墙外缘线分别向渠道上下游外延50m、左右侧外延10m为界,其中管理区外围围墙边线超出10m范围的,以围墙边线为界,渠道部分以渠口外5m为界。

二、在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阜宁县水务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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