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宁县税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11:21 来源:阜宁县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阜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n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宁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南大厦B座西区,邮编:224400,电话:0515—87212852)。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市局以及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局按规定建立并运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工作机制。根据机构合并后的人事变动情况进行了及时调整,下设办公室,明确牵头、协调、具体落实责任;依法公开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并要求各股室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流程,充实人员力量,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抓好平台的日常建设和维护,做好公开要素齐全,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积极推进政务信息的及时发布,政民互动中征求意见的良好互动,以及规范性文件、领导信息公开等重大事项内部事务及时在网上公布。建立并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信息发布要求各股室负责人把关审核,经办人、股室领导签字,办公室再统一审核把关发布;建立政府信息重大事项公开制度。

三是完善内容,内外兼修。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共2大类。做到既要面向纳税人,又要面向全局干部,除涉密事项外,基本做到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外公开主要包括公开机构基本情况及职能,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税额核定、停歇业、注销,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减、免、退税和欠税情况,公开服务承诺,维护和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举报权。对内公开主要包括财经纪律、财务管理以及工作要点,使每一名干部职工在了解全局中自觉服务大局、顾全大局、维护大局。

四是多渠道公开,拓展形式。我局全面发挥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用,凡涉及纳税人的政策法规、办税流程等情况,全部能在办税服务厅进行显示公开。同时,主要利用市局外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针对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重点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和纳税管理情况。利用网络发言人平台加强与纳税人沟通,做到纳税人提出一个问题,由负责股室解决一个,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新形式的传播优势,进一步拓展便捷式易拉宝海报、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公开方式,将各种涉税通知、政策法规、办税资料第一时间主动公开,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五是扎实有效开展“双公开”全面落实。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加大税收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形成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制定机关及时发布清理结果,方便社会公众查阅获取。有效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全局信息披露、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对外回复统一口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者在任何场合违规、越权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六是成绩显著,功效明显。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了执法水平。各种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使税务部门的职权更加明确,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过错明显减少,执法效率显著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谐了征纳关系。通过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广大纳税人对税务工作更加了解和支持,税收遵从度正在不断提高,实现了诚信互动、征纳双赢。政府信息公开提升了税务形象。阳光下操作,使权力运用得到监督制约,有效遏制了腐败的产生。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地促进了税务行风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提升了征管质量。政府信息公开使办理涉税事项程序、需要携带的资料及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更加明确,税务管理更加精细科学,使不法分子无处可钻,征管质量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时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没有充分发挥好主观能动性。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有待进一步充实。没有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有力。

三是公开事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方面的重要作用,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是充实工作人员。设立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确保应公开事项坚决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收费。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