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19:07 来源:阜宁县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阜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n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202,邮政编码:224400,办公电话:0515-87238101)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按照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流程,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发布,做到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可以公开的主动公开,社会关心的重点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持续助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委公开了本单位规范性文件1件。2.依申请公开和复议诉讼情况:2021年我委新收依申请公开4件,上年结转1件,目前已办理完毕4件,结转下年1件,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今年以来,按照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委根按规定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未单独自行建设信息公开平台。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按照拟稿人自审、事前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及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备案工作,所有拟公开信息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审查后发布,做到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也方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 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仍需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增加。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积极改进,做好如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把握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信息分类,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努力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需求,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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