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门前五包”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22-08-11 08:56 来源:阜宁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和标准,共同创建卫生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连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持续开展“门前五包”专项治理。整治前,为造浓宣传氛围,该局组织6辆宣传车,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门前五包”规定录制成优盘,来回在街道上播放,让群众知道创建的意义和目的,大家携起手来,共同打造优美的环境秩序。由于宣传充分,整治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整治中,该局将110名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整治小组,一组在老城区,一组在南城区,分别由一名副科级大队长带队开展“门前五包”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相互配合,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全部实行徒步式管理,挨门逐户宣传告知,他们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当发现巷道内有杂物和旧家具占道时,立即通知当事人自行清理,当事人不能及时清理的,执法人员代为清理。“我们这个巷道平时经常被占用,有时流动摊点会摆进来,有时电动三轮车和二轮车会占道,几辆车一摆无法走路,有的人会把旧沙发、柜子等扔在这里不问了,感谢执法人员的辛勤管理,巷道通了,我们进出很方便。”住在大关路菜场巷道旁的刘老爹打开了话匣子。

此次整治共制止商户门前乱摆摊点 338 次、占道经营 344 次、乱堆杂物 94 次、乱张贴涂写 84 次、乱牵乱挂 28 次、乱晾晒衣物 193 次,制止音响揽客行为 20 次;制止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 17 次;制止他人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践踏草坪或占用公共绿地 10 次。制止在树木上牵线挂物、晾晒物品 48 次;配合有关管理部门管护好路灯、井盖、垃圾桶、路牌、公交站牌等市政公用设施,制止他人损坏或擅自拆除、搬移市政公用设施、乱挖街道行为 6 次;现场纠正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559 辆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劝告广大市民要按照法律条文和创建标准,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发现违章行为立即纠正到位。也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树立主人翁精神,坚决同违反城市管理和“门前五包”的行为做斗争,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们此次整治将一直持续到九月底,今后的重点放在校园周边、小区门口,农贸市场门前,园林路、新盛街、胜利路、石字路、哈尔滨路等路段,发现一起违章行为纠正一起,决不手软,特别是对门市门前乱停放三轮车和二轮车,门前出摊占道摆放,乱堆乱放,乱牵乱挂等”,带队整治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许虎介绍说。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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