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批准的审计工作方案,阜宁县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阜宁县财政局及其有关镇区、街道和部门、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积极财政政策靠前发力,促进县域经济稳定增长。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12.45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5.40亿元;省农担阜宁公司在保户数891户、在保余额6.67亿元,有效解决了农业融资燃眉之急;县财政担保公司为各类中小企业担保182笔贷款计7.97亿元;县国投公司先后为鸿基滤料、蓝天环保等企业提供各类过桥借款累计5.40亿元,有力支持了主体经济平稳运行。
——尽力而为支持民生改善,民生保障质效显著增强。全年共发放1797家企业援企稳岗相关政策资金0.56亿元,切实减轻群众就业压力;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9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比省定标准提高15.62%;安排校舍维修、薄弱学校改造等专项经费1.09亿元,保证了全县建档立卡户和低保户家庭学生安心就读;通过财政一折通系统发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尊老金等34项补助经费累计4.87亿元,保障了重点救助群体的基本生活。
——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富有成效。全年财政投入1.44亿元,支持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工作扎实开展;投入1.50亿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1个,支持改善农民群众住房2415户;投入4.34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1.14亿元用于渠南灌区改造,发放耕地保护补贴0.97亿元、稻谷种植环节补贴0.59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0.51亿元,有力夯实了全县粮食安全根基。
——深挖审计发现问题根源,打通整改“最后一公里”。2022年,通过持续审计督查,阜宁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先后对1.76亿元问题资金以上缴国库、调整账务等形式完成整改工作;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调整镇区(街道、社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关于印发阜宁县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章制度9个,整改到位率达96%。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阜宁县财政局、阜城街道办等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2年,县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145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9.70%,比2021年实绩增长10.88%,加上级补助收入、2021年结转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等884671万元后,收入总计1140816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200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7.83%,比2021年实绩增长6.79%,加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178816万元后,支出总计114081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890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5.56%,比2021年实绩下降26.03%,加上级转移性收入、2021年结余、债务转贷收入129608万元后,收入总计678508万元;当年支出决算数为460832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85.29%,比2021年实绩下降23.29%,加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年终结余等217676万元后,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431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3.94%,较2021年实绩增长10.94%;当年支出决算数为142307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9.23%,比2021年实绩增长11.91%,当年结余22003万元,加以前年度结余16279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4794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不一致;二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分数据不够准确。三是预算绩效管理配套制度不够健全;四是临时对外借款未能建立不良记录制度等。
(二)园区、街道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阜宁经济开发区、金沙湖街道2家园区、街道在预算执行和使用绩效、重大经济决策、财经纪律执行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总预算超支挂往来;二是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三是重复列支特困人员补助;四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阜宁县公安局、卫健委、住建局、工信局等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收支、专项经费、国有资产、预算追加,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严谨;二是追加预算使用效率不高;三是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四是国有资产账实不符等。
三、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县财政及相关部门单位:一是要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打破预算编制基数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格局,强化资金和项目对接,切实编细编实预算;二是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部门单位依法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对部门的财政拨款;三是要建立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常态化机制,定期对部门结转结余等存量资金开展清理;四是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控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进一步改进对支出进度的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县财政要进一步梳理资金资产,尤其是对各镇区超调现象要进行研究分析和严格把控;要加大对财政收入质量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要对占用时间长的过桥借款及担保代偿款进行分类梳理,及时查清每笔风险资金的形成原因、审批程序、期限以及现状,并根据梳理结果,制定清收方案,明确清收任务、清收方式等;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借款回收保障机制和担保代偿保全机制,切实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三)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同发改、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和信息沟通,健全完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储备筛选、资金保障、评估考核机制,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有效使用;要压实各资金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优化资金分配流程,避免“资金趴账”“钱等项目”等资金闲置问题;要加大项目全流程管控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项目按期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