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县发改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发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机构,强化责任落实

年初我委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安排、督查考核。同时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法规科科长为联络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法规科,主要从健全依法行政和决策机制、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推进法治阜宁建设。形成一把手亲自抓,法规科牵头组织,各科室协同抓落实,全委人员共同参与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提高人员素质

坚持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组织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组织学习和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江苏省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县发改委投诉举报电话及12325全国粮食监管热线,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受理制度,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各种投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及时反馈,方便农民维权。组织学习《学法专题—盐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对全体职工进行粮食安全、电力安全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

(三)依法治粮,加大监督检查

1.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印发《阜宁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年”活动方案》(阜发改202229),从明确监管执法责任、提高协同监管能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提高智慧监管能力、提高重点监管能力、提高案件查处能力和提高社会共治能力等7个方面,加快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流通监管体系,落实涉粮专项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强化粮食流通全链条、无缝隙、穿透式监管。同时,与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流通协同联动监管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阜发改202230),进一步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提升执法效能。

2.加强夏秋粮收购市场监管。科学研判和准确把握今年夏秋粮收购监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突出抓好政策性收储和市场化收购两个市场的监督检查,与县市场监管局形成监管合力,对全县重点三类收购主体(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国有代储收购库点、其他社会收购主体)采用“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穿透式监管能力,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打“白条”等坑农害农和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同时,提前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12325全国粮食监管热线,及时受理、调查、处理投诉举报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第一时间把问题化解在收购现场,杜绝出现越级举报现象。即时关注社会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夏秋粮收购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推进信用监管,净化市场环境

1.开展失信专项治理,提升全县信用环境。县信用办、法院、市场监管局、交运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12月底,我县严重失信主体退出治理台账209家,退出台账占比53.87%;行政处罚主体治理退出台账205家,退出台账占比50.37%,整个治理成效和治理速度在全市排名靠前。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日渐完善,诚信缺失治理常抓不懈,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信用氛围日渐浓厚。

2.完善制度建设,推动信用建设法制化。坚持系统谋划,补齐制度短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2年阜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度县级部门(单位)及镇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阜宁县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推进1+4专项行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阜宁县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为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五)强化收费管理,推进依法治价

1.开展价格调控工作。会同县财政局、民政局,动用价格调节资金发放4月份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115万元。按市发改委及县政府要求,报请市发改委代储冻猪肉95吨/年,确保县级政府物资储备充足备用。会同县财政等部门出台《阜宁县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方案》《关于加强县级价格调节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建议县政府在县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100万元用于价格调控工作。

2.运用价格杠杆,服务经济民生。制定城镇公交客运价格,以原农村道路客运票价为基础下浮30%-50%。经履行成本监审、专家认证、价格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将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自6月20日起从5元/2公里调整为7元/2公里,同时优化了相关计费方式,促进了我县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动态调整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方便企业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人防费等阶段性优惠收费政策规定。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人员队伍建设较为薄弱,与新时期法治工作要求不相匹配,抓深抓细不到位。

(二)法制审核人员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系统培训学习,对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尚未完全掌握,在事实认定和法律定夺方面不够精准,需组织统一学习,适时聘请专家授课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三)普法力度有待加大,普法活动覆盖面不够广,载体不够丰富,特色亮点不多。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加强组织保障。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的重要职责。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述职报告中专题述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思维。把法律法规纳入全委党员干部重要学习内容,同时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狠抓重点环节,落实制度建设。狠抓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执行、公平性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等重点环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依规申请县司法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深化学法用法守法。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内涵,提高我委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执行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充分发挥委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决策、依规决策。切实加强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借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要求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所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学法考法。

(二)加强行政行为规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审查把关作用,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严肃性、权威性。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依法处理好各类纠纷,维护全委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用法治给发展改革权责事项定规矩、划界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四)深化普法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法治和业务相结合,利用微信工作群、手机客户端等途径,加强宣传发改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仅要提升全委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还要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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