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卫生健康委的精心指导下,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职,不断提升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依法做好新冠疫情和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开展疫情防控和其他传染病防控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提升依法防控水平。
(二)依法依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委领导班子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加强对领导权力的制约监督,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三)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出台了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县卫生监督所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大力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方便群众便捷、高效获取执法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归档和保存,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守牢法律底线。
(四)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我委参与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共有3项,分别为参与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的联合检查化妆品行业单位94家,参与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的联合检查民营医疗机构7家,参与县医保局牵头的联合检查医院4家(其中公立和民营医院各2家)。我委牵头开展的联合检查共有2项,分别为与阜宁生态环境局联合对2家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与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建局联合对5家旅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我委自行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共有8项,分别为监督检查公共场所99家、生产生活饮用水单位3家、涉水产品单位1家、学校卫生单位9家、生活饮用水单位2家、放射诊疗单位4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87家、医疗卫生机构8家。
(五)全面实施分类分级信用监管
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信用评价。按照“信用分100 分以上的,信用等级为AA 级(诚实守信);信用分91-100 分的,信用等级为A 级(信用良好);信用分81-90 分的,信用等级为B级(信用一般);信用分61-80 分的,信用等级为C 级(一般失信);信用分低于61 分或者有直接认定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等级为D 级(严重失信)”,初步确定了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信用等级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医疗卫生单位无异议,最终确定信用AA级、A级医疗卫生单位分别为18家、21家。遵循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原则,对AA级信用主体,除有因检查外,降低日常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双随机抽查比例不高于5%;对A级信用主体,除有因检查外,降低日常检查频次,双随机抽查比例不高于10%。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增强依法执业理念,整改存在问题,全面提高卫生健康管理水平。对公共场所施行信用监管。对住宿业、沐浴业、美发美容业、游泳场所等四个行业970家单位进行卫生监督信用等级评定,被评定为A级954家、B级16家。对B级单位下发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告知书,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做好信息归集报送。向“信用中国(盐城)”数据推送防疫信用承诺信息78条、法人行政监督检查信息777条、法人行政许可信息65条、自然人行政监督检查信息6条、法人行政处罚信息2条、自然人行政许可信息191条、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11条、自然人职业(从业)资格信息8998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825条。建立“双公示”信息台账,安排专人更新,及时跟踪,定期自查,确保信息及时推送。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各医疗卫生单位充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日及其他重要节日,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单位均设置普法宣传栏,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委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4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考试参与率、高分率均达100%,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工作与其他卫生健康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修订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快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治卫工作格局。
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法治政府建设是系统工程,需进一步系统谋划和统筹推进。
(二)法治宣教活动不够灵活
法治宣教形式的比较单一,仍需进一步丰富。
(三)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有待提升
普法工作完成规定动作多,自主创新亮点少,普法内容与卫生健康工作尚未实现紧密融合。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更好发挥法治在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等领域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依法治理能力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面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项举措。
(二)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强化对医疗机构、职业卫生、游泳场所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工作,重拳打击无证行医等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综合利用多种方式,全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的宣传,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提高社会对卫生综合监管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强化对用人单位、医疗机构等重点管理相对人以及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其自身管理水平。擦亮“以案说法”普法品牌,增强法治宣教实效,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系统全行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