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A(可以公开)
〔2023〕阜综执答字第7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
答 复
王婷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解决道路集市问题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宁县县城城市管理全覆盖实施意见的通知》(阜政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和职责划分,各乡镇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由属地负责,不在我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日常管理范畴,我局只是具有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
对于县城主城区内路边摊点的整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直按照法定职能,积极主动履职。
代表反应的道路集市问题主要指的乡镇赶集影响交通问题,各乡镇就有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权以及管理队伍,可以直接对本辖区内的流动摊贩进行管理,因此请各乡镇结合本镇的实际,进行疏堵结合和相关规划,加强管理。
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30日
联 系 人:许虎
联系电话:13815520618
抄 送:县人大人代委、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