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29 16:53 来源:阜宁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答复类型:A(可以公开)

 

 

 

2023阜综执答字第7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

  

 

王婷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解决道路集市问题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宁县县城城市管理全覆盖实施意见的通知》(阜政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和职责划分,各乡镇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由属地负责,不在我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日常管理范畴,我局只是具有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

对于县城主城区内路边摊点的整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直按照法定职能,积极主动履职。

代表反应的道路集市问题主要指的乡镇赶集影响交通问题,各乡镇就有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权以及管理队伍,可以直接对本辖区内的流动摊贩进行管理,因此请各乡镇结合本镇的实际,进行疏堵结合和相关规划,加强管理。

 

 

 

        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530    

 

  人:许虎

联系电话:13815520618

    送:县人大人代委、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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