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A(可以公开)
〔2023〕阜综执答字第16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的
答 复
陈书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倡绿色出行、提高公共自行车使用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政府在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中经招标采购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项目,该项目已安装100个站点,投放自行车2000辆。我县公共自行车投入使用以来,在运营经费上我局每月进行考核,按照积分情况拨付运营费并通过文明阜宁等宣传手段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每月组织人员在铁军广场、新盛街、庙湾古城等人员密集场所,向市民宣贯绿色出行理念。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公共自行车公司的考核力度,积极组织人员走进超市、走进小区、走进学校、走进机关,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绿色出行理念。
再次感谢您对公共自行车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以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以促进我们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30日
联 系 人:徐 渠
联系电话:18361637333
抄 送:县人大人代委、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