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A(可以公开)
〔2023〕阜综执答字第19号
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40号提案的答复
朱明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农村垃圾长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我县下辖19个镇区(街道、社区),涉农村(居)320个,配备管护人员2165人,其中保洁人员1839人、清运人员326人,垃圾清运车辆1144辆,垃圾收集容器36734只,垃圾中转站35座。2022年,为解决农村垃圾收集容器破损老旧、清运车辆不密闭的问题,我局积极争取财政一般性债券,投入1400万元,采购垃圾桶32418个、清运车辆295辆,逐步投入使用。我县镇村生活垃圾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模式,统一转运至县焚烧发电厂集中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覆盖我县所有行政村,应收尽收,日产日清,不过夜,无积存。县焚烧发电厂2022年共接收处置镇村生活垃圾10万吨。县焚烧发电厂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料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我局扎实推进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22年,我局组织年度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三灶、羊寨、罗桥、古河镇赴亭湖区盐东镇专项学习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四个镇对照《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办法(2022年版)》相关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共新安装150座垃圾分类收集亭、5座智能环保收集房,新配置41097个分类垃圾桶、108辆小型入户收集车、4组有害垃圾归集中心,有序推进垃圾分类投收运处。指导郭墅、益林、陈良、沟墩规范收集、运转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终端,高效运转阜城缪黄厨余垃圾处置站,有效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截止2022年底,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镇区(街道、社区)数量达到58%。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按照县实施方案中明确的2023年度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积极指导阜城、吴滩、东沟、芦蒲4个镇区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督促指导各镇街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引导力度,利用横幅、海报、广播、宣传车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主动性。按照《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2022年版)》相关设施设备配备标准,指导阜城、吴滩、东沟、芦蒲4个镇配备建设分类垃圾桶、收集车、收集亭、有机易腐垃圾处理中心和有害垃圾归集点等设施设备,并落地投运。适时组织人员到苏州、南通等地学习考察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终端建设、运维和处理工艺等。结合阜城、吴滩、东沟、芦蒲实际情况,指导推进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终端终端建设,逐步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2、加大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投入。督促各镇区(街道、社区)财政部门相应配套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用于管护人员报酬、垃圾治理、村容村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镇区推进农村环卫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3、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我局将推进全县35座镇村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规范农村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12个镇区申请的17座中转站站房改造工作抓紧招标建设。同时督促各镇区(街道、社区)全面淘汰敞口垃圾池和不规范垃圾清运车辆,更换一批老旧、破损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合理配置农村垃圾收集容器,规范统一设置标志标识,满足日常投放收集所需。
4、加大日常督查整治力度。按照“日巡查、月考核、季通报、年总结”的考核机制,巡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每月考评实行百分制考核,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实行销号制度。并将督查考核结果每月排名,并以工作通报的形式,及时上传下达。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镇区给予经济奖励,对工作推动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镇区和个人实施通报。
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0日
联 系 人:张益明
联系电话:18361688253
抄 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