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A(可以公开)
〔2023〕阜综执答字第20号
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59号提案的答复
赵德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自行车的管理与使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公共自行车站点搭建遮雨遮阳车棚的建议。考虑到公共自行车大部分站点建设在交通拥挤地段,车棚的安装占用空间,对市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此外许多站点设置在行道树下,安装车棚势必要处理掉行道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站点采用了无棚设计。我们采用的公共自行车为特制产品,耐淋、耐晒、耐腐蚀,自行车的损坏主要是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与是否遮阳挡雨并无直接关系,我们将会通过日常考核及时发现并处理受损车辆,督促公共自行车公司强化日常维护管理,使公共自行车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2、关于合理布置公共自行车的站点建议。我县公共自行车各站点的选址一直坚持“合理必须、服务大众、成环成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由住建、交运、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完成的。同时,公共自行车站点在选址后也在新闻媒体平台上进行了公示征求全县单位和群众意见,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征求群众需求,优化调整站点分布。现有站点,已基本涵盖了政府机关单位、大型公建、交通节点、广场公园、商业区、居民区、学校等各方面。
3、关于推行有偿使用的建议。为缓解阜宁县城短途公共交通压力,引导市民环保低碳出行理念,阜宁县政府在2016年实施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项目,安装100个站点,投放自行车2000辆。现收费标准:第一小时免费使用,每超1小时收费1元,每天封顶20元。此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属于公益服务项目,收费情况与全国各地基本相同。
4、关于加强公共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我县公共自行车自2016年投入使用以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出行,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征求群众需求,优化站点分布。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公共自行车日常管理中,优化站点设置,将自行车站点纳入城市管理网格,加大执法队员巡查,发现恶意损坏单车等现象及时管理纠正。同时,我们也将通过完善考核制度、组建巡查小组、加强站点巡视、强化培训比武,对站点内设备、车辆进行无死角、全覆盖检查,不断提升公共自行车服务人员技能水平,确保市民可以正常骑行。
再次感谢您对公共自行车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以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以促进我们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0日
联 系 人:徐 渠
联系电话:18361637333
抄 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