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A(可以公开)
〔2023〕阜综执答字第21号
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60号提案的答复
仓定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升级共享单车服务,展示城市公共品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提升群众爱护公共物品的建议
我们通过文明阜宁引导群众爱护公共自行车及相关设施,并通过站点监控、人员巡查方式曝光了损坏公共自行车的行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公共自行车日常管理,走进小区、走进学校宣传安护公共物品。
2、关于改进二维码设置的建议
我们通过完善考核制度、组建巡查小组、加强站点巡视、对站点内设备、车辆、二维码等进行无死角、全覆盖检查,不断提升公共自行车服务人员技能水平,确保市民可以正常骑行。
3、关于倡导绿色出行的建议
我们通过报纸、媒体、公众号等宣传手段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每月组织人员在铁军广场、新盛街、庙湾古城等人员密集场所,向市民宣贯绿色出行理念。各站点控制柜和手机端均有站点电子分布图。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公共自行车公司的考核力度,积极组织人员走进超市、走进小区、走进学校、走进机关,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绿色出行理念。
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0日
联 系 人:徐 渠
联系电话:18361637333
抄 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