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要求,编制形成《阜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阜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 项 目 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重新公布阜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4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