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以及省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以更高的自觉、更实的举措、更大的作为推动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党委领导法治建设。我局党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会办解决系统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难点问题,党委中心组定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要求,及时转发市局《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参加各类视频培训会,各业务科室利用省厅、市局条线开展的各类培训机会有的放矢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学习,开展常态化的业务和法律学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扎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圆满完成阜宁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测评工作,围绕“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和宣传工作。结合行政许可、争议调处、不动产登记等,不断推进《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知识普及,提升全社会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普及率。

(二)严格执行程序规定。

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科学划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履行法定程序,以行政决策维护公共利益,通过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防控决策风险;确保履行程序过程中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专家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决策会议纪要规范化。2023年,我局以《阜宁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编制为契机,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将该规划编制上报县政府列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规划编制全过程实施法治监管和审查,目前,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

(三)持续依法推进高效履职尽责。

1.擘画发展新蓝图,高起点统筹空间布局。一是编制完成《阜宁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并顺利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并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二是开展重点区域空间规划编研工作。完成金沙湖片区概念性规划及城市设计初步方案,提出“拥湖入城”城市发展理念,通过构筑金沙湖景区提升城市能级、带动产业转型,打造阜宁未来发展的活力新引擎。

2.开拓服务新空间,高品质助推项目建设。一是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工作。申报3个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和1个批次挂钩实施规划用地。配合完成淮河入海水道二期主线工程、安置点、临时用地的报批工作及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全力保障省级重点工程用地。二是统筹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今年来我县保障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其中经营性用地挂牌出让38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26宗。重抓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入挖掘存量用地潜力,我县获得“2022年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称号。三是探索研究“带押过户”工作。会同金融机构研究“带押过户”业务模式,采用原抵押权注销、不动产过户、新抵押权设立“三合一”的登记模式,三项业务同一时点“一键办结”。四是常态化推进“交房(地)即发证”工作。2023年,累计为43个企业完成交地即发证,涉及54宗地,为3个小区完成交房即发证。四是持续推进助企纾困解难工作。出台《工业企业不动产按幢(层)登记方案(试行)》等多项惠企政策,开展助企纾困解难工作,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3.展现改革新成果,高标准改善民生服务。一是不断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将工业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从规划条件出具,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全流程由局行政许可窗口直接受理,减少企业跑腿;所有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均在局“一张图”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办结。确保每一个办件流程都公开透明,倒逼效率提升。二是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帮助疑难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落实化解措施,有效保障了项目落地建设。三是持续推进“拿地即开工”服务。联合县行政审批、住建等部门专门成立“助企纾困”服务小分队。主动牵头组织重大项目审批专题会商会,提前介入企业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审查。确保方案设计完成,即可满足审批要求。

(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并取得较好成效。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在局门户网站等平台信息公开15条,规划公示257条,通知公告282条,征地信息29条。2023年,申请人直接向本单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8件,都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和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高效规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今年我局共收到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城乡规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提出的建议19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16件,代表满意率100%。

(五)依法有效解决行政争议。

强化前端和源头治理,对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举报投诉等,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源头治理为手段,以依法行政为抓手,切实降低行政争议总量。依法规范应对各类行政矛盾纠纷,理顺行政复议、诉讼的办理流程,按照行政行为“谁作出、谁负责”的原则,科学设定业务科室在行政复议、诉讼等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职责,努力提高系统内办理复议、诉讼案件的质效。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14件(其中省市县交办6件,县局8件),以上都已办结。行政诉讼方面,诉县政府一审7件(已办结),二审2件(审理中2件)。诉局一审13件(含2022年结转1件)(已办结5件,审理中8件);二审2件(已办结);第三人2件(已办结1件,审理中1件);再审2件(已办结1件,审理中1件)。

(六)不断健全法治工作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按时完成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我局作为优秀单位获省厅通报表扬。按期将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并按照规定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局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推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发挥局法律顾问制度效能作用,进一步整合、充实法治和依法治理力量。

(七)严格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坚持昂扬实干精气神、练就实干本领、强化实绩论英雄,锻造一支“业务精、本领强、勇担当”的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能力培育,组织开展局系统业务培训,统筹抓好全系统94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报名、组织在线学习和考试以及线下测试等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局系统日常管理通报、交办工作简报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担当意识和执行意识。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主要责任人听取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系统年度法治建设任务等制度化,通过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落到实处,不断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系统法治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部分科室和基层分局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还有欠缺,对上级法治建设要求落实不够到位。专业法治人员偏少,执法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法治工作队伍保障力度不足情况。二是化解矛盾纠纷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案件源头治理重视程度不够,与司法机关、复议机关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协调力度上均需强化。三是普法工作还需要更加扎实,普法方式方法创新不足,面向社会面的普法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与新媒体的结合有待加强。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制约力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发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处置化解矛盾纠纷。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22〕9 号)要求,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纠纷矛盾。 

四是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坚持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带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热潮。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手段,切实提升普法实际效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年轻干部依法行政实务工作的专题培训,切实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队伍的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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