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多举措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4-04-12 14:49 来源:阜宁市场监管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扎实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阜宁县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聚焦源头,提升监管实效

按照“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排查要求,集中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进行逐一排查,摸清经营地址、经营形式、进货渠道、销售记录等详细情况,建立监管台账314家,其中电动自行车总经销12户、销售维修经营户302户。并指导经营主体下载、注册江苏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系统APP,将有关情况录入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监管全覆盖。

从严整治,规范经营行为

重点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是否取得经营资质,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存在销售来历不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非法改装、强制性认证证书与产品不一致、解除电动车限速、改装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大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蓄电池、头盔等配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全链条监管,通过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享违法线索,打击违法行为。联合各镇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提高行动影响力和威慑力。配合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

广泛宣传,压实主体责任

对全县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主体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召开一次宣讲会、发放一封告知信、签署一份承诺书、建立一个微信群、发放一批宣传资料。通过“五个一”活动的开展,提高经营者对《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的知晓率,督促经营者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进销货台账等制度,从严把好进货验货关,从源头上坚决防止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

截至目前,阜宁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完成对全县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的全覆盖检查,共计查获改装电动自行车18辆,立案查处21起,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检5批次,张贴宣传画500张,签订承诺书314份。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点位,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的常态化监管,坚决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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